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3月18日至6月4日,对区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大类44个问题,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区行政审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纪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情况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制定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清单,并多次召开方案优化专题会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
坚持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按照整改期限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整改任务和措施,加强对整改难点问题的协调,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建立“挂图作战”并实施“销号式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全面落实,注重长效
局党组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整改举措,扎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无“盲区”、无“死角”。局党组在抓好全面整改的基础上,深刻剖析问题,注重建章立制,打造整改效果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全面落实整改举措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补足制度短板,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回潮,使整改成效落地生根,确保整改工作得到长期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有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做优吴中营商环境的决心有待更坚定”问题的整改。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关注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积极关注国家和省市区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学懂弄通做实。三是针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落实中央“六保”任务、市委主要领导强调的打造“苏州最舒心”“4S国际版”营商环境品牌等指示精神纳入专题学习。
2.关于“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尚不平衡”问题的整改。一是借助推进基层“三整合”“1+4”改革工作契机,制定集中进驻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形成赋权基层行使清单,确保清单所列事项全部进驻,人员全部到位;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板块间互相学习。二是积极对接临湖镇人民政府,做好临湖镇为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工作,已于9月中旬前正式投运,实现规范高效运行。
3.关于“审批业务系统信息共享仍需加快推进”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大数据局数据公开现状,集中开展区县平台与市级部门系统对接,加快对接民政、人社、卫健等常用民生服务系统;依托大数据信息交换系统,强化共享交换业务管理,开展共享交换综合应用。二是依据“三级四同”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全面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实施“不见面审批”“综窗统一收件”。三是督促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审批平台的使用推广。
4.关于“‘一窗受理’改革成效有待彰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办件评价制度,引导办事人积极参与政务服务评价。二是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落实综窗工作人员季度业务知识考核。三是对不动产分中心未纳入“综窗”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加大“一窗受理”推进力度,实现能并则并;落实人员培训,加强政策宣传。
5.关于“协助推进赋权授权工作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做好局下放事项与各板块的工作对接、业务指导工作,协调职能部门针对下放事项做好与各板块的对接指导工作;协调已列入清单但仍未下放的部门针对具备条件的业务加快下放步伐,实现应放尽放。二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和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赋予基层更多审批权限,实现就近办、马上办、异地办,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结合“1+4”改革,协调推进适宜在镇村两级办理的事项全面进驻、集中办理,依托乡镇通用审批平台落实线上跨级办理。
6.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科学决策还需精准发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中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吴中区行政审批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凡是需要集体讨论的事项,在提交党组决策之前,进行充分论证,集思广益,不搞临时动议,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不断提升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的能力。二是落实党组会议常态化机制,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在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讨论时,坚持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三是健全完善《中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会议记录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党组会议的规范性和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做到材料应收必收,内容应记必记,充分体现决策过程。
7.关于“增强班子合力、发扬斗争精神还需持续用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作风效能专题会议,凝聚干事创业劲头。二是加强督查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工作目标高标准落实高质量完成。三是严格落实《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试行)》《吴中区激励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容错纠错操作办法(试行)》,提高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8.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仍要不松劲”问题的整改。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点上好党课,特别是基本知识的掌握。每半年邀请专家学者为总支全体党员职工上1次辅导讲座,着重系统讲清弄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实行“学习强国”监督制度,加强督促提醒,确保周有汇总,月有通报,着力提升日活率,参与学习情况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先进评选挂钩。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学、发言常态化机制。五是规范中心组专题学习台账记录,实现一学习一记录,全面收集学习、发言等内容。六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部署。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吴中实际,推行企业设立免费刻制公章、“一件事”等改革工作。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需再加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吴中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意见》《吴中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考核细则》等文件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的一项重点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及早掌握新情况新动向,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局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通过个人陈述承诺、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实绩分析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意识形态方面的考核,将意识形态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积极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三是以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为抓手,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在全体党员中的落实。四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加快“政务吴中、服务无限”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基本保持在每周更新一期。五是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业务培训,调整审批密码设置规则。
10.关于“党建台账有失规范”问题的整改。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推进党总支、各支部一班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规范党务工作台账资料管理,定期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资料进行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围绕“组织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活动规范、保障规范”等五个方面,完善党务工作台账档案检查制度。
11.关于“人员招录选用还有偏差”问题的整改。一是为保持业务有序衔接,根据吴中区用编用工联席会议纪要(吴联纪〔2019〕5号),原服务外包人员于2020年1月1日起整体转岗为便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缺额部分严格落实逢进必考原则,6月通过公开方式招聘了4名编外人员。今后如有缺额,将继续坚持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彻底杜绝打招呼进人的现象。二是严格遵照《吴中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选拔流程,健全干部日常考察机制。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从严从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各个环节,任前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算起。
12.关于“会议培训等规定执行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吴中区区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对财务各项规定的学习。二是加强会议方案审核工作,严格把关会议细节,坚决将问题遏制在事前。
13.关于“公车使用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上级批复,2020年4月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并针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有关纪律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管理。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车辆安装GPS定位设备,车身喷涂“公务用车”字样,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登录吴中公务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建立车辆出行记录台账,确保专车专用。
14.关于“厉行节约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遵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从2017开始,局所有的PPT已由信息科负责制作,今后将彻底杜绝将PPT交由广告公司进行制作。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按照2018年4月出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各项标准执行。三是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能力,根据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执行。
15.关于“机关文化依然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纤夫精神、工匠精神、店小二精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和“海棠花红”先锋阵地建设,定期组织团队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二是规范党内称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四个服从”。
16.关于“督查考核尚待落地见效”问题的整改。一是把严格规范大厅窗口管理作为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重申、加强、深化,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遵章守纪、服务态度的督查力度,严格按《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作风融合考核细则》落实奖惩。二是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级关于疫情期间的各项规定,主动佩戴口罩,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三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对社保、不动产、税务三个分中心和镇村两级服务大厅的抽查督查制度,使用明巡暗查管控手段,作为通报以及效能考核加扣分的依据。严格执行对机关部门和镇(区)板块的高质量发展考核。
17.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尚待提质增效”问题的整改。一是依据权力清单管理要求,动态做好维护工作,已全面把划转致局的业务进行了重新维护,对办事指南进行细化优化。二是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共服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18.关于“信息化建设制度尚待建立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局信息化建设费用规范化全流程管理,主动接受区大数据局的监督检查。二是局班子成员加强信息化知识专题学习,提高信息化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方案比选和报价论证,避免出现风险。
19.关于“印章使用管理尚待从严从紧”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印章使用。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加锁保存。二是规范完善“审批专用章”等印章使用记录,做到一用一记。
20.关于“履行主体责任需更用力”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每半年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三是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一岗双责”意义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一同研究,一同布置,一同总结。
21.关于“监督执纪问责需更用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坚决用好“四种形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提高监督执纪责任意识。二是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起抓,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
22.关于“履责记实工作需更用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要求,明确专人做好履责记实平台的常态化更新维护,及时有序的进行填报,避免出现“迟报”“错报”“乱报”等情况。按规定将班子成员个人履责记实情况如实上报平台。二是常态化落实班子成员个人履责记实填报工作。
23.关于“警示教育、廉政风险排查需更用功”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审批系统典型案例通报和已处理违规问题警示教育,按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党组会议、党课等平台及时传达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全面开展关键环节风险排查工作,重新梳理各科室和全员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在招投标、重大项目评审、验收等重要工作和环节中,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和监督力度。
24.关于“大额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走政府采购流程,确保应政府采购事项全数实行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自行招标流程。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程序依法依规。
25.关于“费用报销欠严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区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票据、合同和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
26.关于“资产管理有盲区”问题的整改。加强与机关事务中心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入库信息对接,确保应入尽入。
27.关于“仓库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开发资产管理平台,已完成大厅内部固定资产IT设备的盘点和入库工作,目前入库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多个类目的297个设备,为后续资产管理提供数据保障。同时启动内部耗材管理系统,实现日常办公耗材管理数据化。建立物品出入库及领用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保证物品的合理分配使用。
28.关于“工程建设缺把控”问题的整改。根据区级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要求,现改造工程已进入审计环节。加强工程单位资质把关,确保选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29.关于“工会未单独建账”问题的整改。根据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财务记账核算要求,工会经费在工会专户中列支并购买单独的财务软件进行对账核算。
30.关于“违规出现高档白酒”问题的整改。经查是由某企业(当时未发现,不知道具体为何企业)来咨询办理审批相关事宜时留在会议桌下,发现时即交付局办公室暂为保管。已将有关物品全部建立清单,并进行封存处理。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尚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一是切实履行协调办职责,及时跟进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动上级协调办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及时落地见效。二是将商事制度改革、激励创业创新等职能范围工作纳入协调办协调推进范畴,积极关注并协调推进。
2.关于“‘3550’改革与先进地区相比有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与各区县间的沟通联系,了解“3550”改革各地进展情况、新政策发布情况等。学习各地的先进做法,结合吴中区实际,协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吴中方案。针对“技术处理”情况,加强日常督查管理,落实窗口考核。落实招商预审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推进。组织开展代办员业务培训,实时传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新政策;梳理优化考核细则,加强考核力度。二是工业企业迁入方面,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联系,要求企业迁入备案前首先取得属地政府的盖章确认,填写备案登记表;重点企业迁出方面,建立工作联系群,汇总形成重点企业库,当有库内企业发出迁出申请时,告知属地政府联络员及时做好劝导工作,并加强后期跟踪督导等联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吴中区审批监管执法联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审批部门职责。加强与监管、执法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做好审批信息的推送。严格落实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等改革精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做好涉审中介机构备案管理,推广宣传中介超市;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再次重申并强化教育,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为特定中介机构推销业务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关于“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尚不坚决”问题的整改。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落实“三少一快”“无否决权”“办一件事”等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二是采用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征集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意见建议进行优化整改,并形成规范化记录台账。
4.关于“‘不见面审批’改革形式大于内容”问题的整改。一是牵头各部门对纳入“不见面审批”的审批事项在实现方式、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共享数据、办理时限等方面规范化梳理,提升“不见面审批”的可操作性。二是优化线上申报途径,加强线上办件效能督查考核;推广“一件事”线上申报平台,提高从办事对象角度一件事一次办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深化机构改革、促进队伍融合还需增强动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与编办工作对接,积极沟通,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积极争取度假区、临湖、胥口、东山、城区等5个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人员及时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解决审批环节“体外循环”情况。二是加强党建和各群团组织活动,增强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让新划转人员更有归属感,进一步增强机关建设水平。
6.关于“加强巡视整改、促进成果转化还需形成合力”问题的整改。一是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吴中反馈中涉及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整改中制定相应制度,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主动将上级巡视吴中反馈意见中的共性问题纳入对照核查和整改范畴,紧盯责任落实,明确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间等内容。切实对账对表,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杜绝整改过程前紧后松,并盯紧责任落实,做好督查检查。加强整改中阶段性评估工作,提高评估报告质量。二是切实担当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突出“政务吴中、服务无限”目标追求,坚持“空气式”服务理念,切实把“以目标最极限自我加压,真正让企业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就能把该办的事办妥、把想办的事办好”这一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让“吴优办”成为深入人心的响亮品牌,让“办无忧”成为发自内心的现实感悟,助力吴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7.关于“健全组织架构和厘清党员关系步伐较慢”问题的整改。一是今年7月,总支部及下属各支部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完成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及分工(已收到机关党工委批复),将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二是已与吴中公安分局、区税务局、消防大队取得联系,共涉及三家单位6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党员,目前区税务局2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已转至局市场准入支部。局党总支将持续跟进,尽快完成其他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对接工作。
8.关于“民主生活会质效相对不高”问题的整改。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举办座谈会征询服务对象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高质量对照检查材料。
9.关于“谈心谈话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谈心谈话程序,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党组书记负总责,其它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做好相关谈话记录,并将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二是提高谈心谈话记录标准要求,做到细致翔实,主要领导加大抽查力度,针对敷衍塞责的加大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力度。
10.关于“干部档案管理还有脱节”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今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尤其是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二是将干部人事档案全部汇总存放于局档案室,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11.关于“机关效能还存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工作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教育,加强督查考核,提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不断改进作风效能。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协作,做到工作中主动补位,互相补台。二是培育局审批科室人员主人翁意识,坚持以“办成”为导向,以“标准化”为手段,以“无否决权”为保障,加强系统创新、集成创新,在市场准入、项目建设审批领域不断凝聚“集中审批”的改革活力。
12.关于“调查研究较为浅显”问题的整改。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多下基层、多到村入户,听取审批一线的声音和企业群众的呼声。二是加大企业、群众对审批服务意见建议的收集力度,主动纾困解困,落细“空气式”服务,打响“吴优办”品牌。
13.关于“人员配备还有缺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与编办沟通,做好对接与争取工作,努力增加行政、事业编制;加强干部关心和关爱,优化人员和事务配置,保证合理工作量。二是加强干部交流,逐步优化机关股级干部年龄结构,逐步提升机关科室干部专业化水平。
14.关于“发放补贴不尽合理”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津补贴和其他福利发放规定要求,对无文件依据且未经集体讨论的,坚决不得发放。针对“六个一”走访午餐补助问题,明确局管人员退回补助。二是针对文明单位奖励发放依据不够充分的问题,在巡察反馈前已按规定退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整改相关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无“盲区”、无“死角”,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问题导向,抓好落实。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运用督查抓落实,局党组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
(二)深化整改,建立长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制度建设,并不断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三)巩固成果,推进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行政审批发展紧密结合,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凝聚思想共识,健全基层组织,育强干部队伍,锤炼过硬作风,坚持做到持之以恒、挑战极限、自我革命,持续深入推进改革,不断落细“空气式”政务服务,将“吴优办”品牌打造成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张靓丽名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部门: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幢501室
联系电话:0512-65646166
电子信箱:wzqxzspj@163.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