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3月18日至6月4日,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7月23日,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7月2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专题研究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统计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局班子成员分工,逐条落实并及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8月7日,区统计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切实提升责任意识。8月12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方案审议会议,审议《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9月16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会议,针对整改中的不足,进一步细化完善。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组。毛刚同志任组长,盛新根、张燕、陈月锋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队)、吴中调查局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按照《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局领导带头抓落实、促整改,推动形成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局领导班子和局整改落实工作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完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当好‘千里眼’、发挥监测预警功能力度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2020年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7月13日,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摘要、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三个文件主要精神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三是为进一步提升吴中区统计系统内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按照省、市统计局要求,组织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各镇(区、街道)统计站(办、中心)相关人员,使用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平台进行学习。四是建立局统计经济数据季度分析机制,要求各专业每季度撰写一篇专业分析,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汇总到办公室。对有价值的分析资料及时提交区委区政府(截止目前已提交分析14篇)。五是结合吴中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预计11月底前完成关于吴中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和医药产业专题调研报告撰写,为区委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六是对2020年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85个指标认真学习分析。及时向区考核办汇报,指导29个区级机关职能部门研究指标。9月2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吴中区高质量发展、GDP指标考核推进会,会上区统计局汇报了1-7月GDP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并解读了2020年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共性指标)以及对上半年指标进行了监测分析。9月3日,区统计局邀请市统计局吴蔚副局长对吴中区部门开展高质量发展考核共性指标培训,同时对指标工作完成进度进行月度监测,并及时提交区政府。
(2)关于“下好‘一盘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举措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题学习地区生产总值(GDP)构成各项基础指标,会上区统计局就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改革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7月3日,区统计局组织制定出台了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联席会议制度,将GDP统一核算纳入年度机关综合考核。鉴于GDP核算的基础数据从2019年的20项增加到34项的情况,区统计局对职能部门和板块组织开展了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业务培训。二是市局、区局领导亲自到企业调研指导,根据企业在劳动工资统计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多次开展业务培训会议,指导企业按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如实填报报表,杜绝错统漏统现象。9月7日,联合区人社局召开吴中区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行业主管部门会议,对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进行了解读并部署监测推进工作。报表填报期间,筛查问题单位,督促企业报实报准。三是为进一步夯实工业统计源头数据。我局综合统计科工业组今年选取了200家企业进行产值数据核查工作。在8月份已经核查完146家的基础上,继续对剩余54家企业产值数据的计算和填报进行实地指导,查阅企业原始财务凭证(主营、库存商品、纳税)与平台数据进行计算比对,指导企业选取正确的产值计算方法。四是开展投资项目核查工作,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从9月开始,每个月抽部分企业,实地考察投资项目进度,规范统计指标口径。五是利用开展百家企业调研走访,对企业产值、营收填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有利于更加有效规范统计数据,确保工业产值的填报更加精准。六是继续落实好每月局务会各专业数据分析制度。
(3)关于“做好‘裁判员’、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步伐还需加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相关部门严格按上级规定发放调查补贴、慰问品。坚持每月走访住户,指导住户记账员解决相关问题。在区人普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地积极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横幅、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和户外广告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二是严格执行《吴中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统计“双随机”执法方案,将上级审核后检查的结果及时通过吴中区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在认真完成省、市统计局规定的年度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开展经常性数据质量核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四是在统计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线索,及时查清事实真相,严格按照《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查处。
(4)关于“凸显党组主体地位、提升班子合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党组会议机制,严格执行《吴中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党组成员全部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二是局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商和谈心谈话制度》(吴统〔2020〕44号),并严格长期执行。通过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深入进行谈心谈话。三是8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商讨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事宜,明确盛新根同志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并通过OA发文(吴统组〔2020〕8号)。
(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科学决策仍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吴中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会前征求意见制度,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征求意见相关的材料报送局党组成员,会前充分酝酿后,局党组会议再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要求班子主要领导把民主决策执行情况,作为剖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按照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保管,并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由党组书记审核签字确认会议记录。
(6)关于“提高政治站位、运用巡视成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把巡视整改情况列入局重点工作内容。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局党建工作和统计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局党组专题研究《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关于<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市县板块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省委第五轮巡视期间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发现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等,以及涉及我局机关专题整改的相关内容。三是结合本次区统计局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吴中区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健全高质量考核体系,协助区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区级机关、区镇综合考核细则。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做好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监测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对本部门负责评价指标开展月度监测分析工作。四是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预警工作。积极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指导。
2.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还要深学深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关于认真组织好〈中国制度面对面〉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苏宣办发〔2020〕3号要求,局组织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制度》,并分发到全局人员,进行自学。9月起,组织开展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带头讲党课活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校准党性锻炼的坐标与方向。二是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长效机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为提高学习质量,对于党支部开展的各类学习研讨材料,党组书记会同党组成员把关审核。三是在贯彻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吴中区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专题会议上,明确中心组理论学习必须由在职党组成员进行领学,并按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密组织学习,同时严格按照区委要求落实好报备、研讨、旁听、考核等环节。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研究,增强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根据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深入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吴宣〔2020〕31号)精神,在全面组织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内容的基础上,针对区统计局实际工作,组织学习第九章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容。9月16日,局主要领导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相关内容。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仍需抓牢抓稳”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中心组已两次专题学习研判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局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负责对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三是为有效推动吴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人普办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吴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截止8月底,区人普办共印发了198条宣传横幅,在各镇街道宣传。在度假区太和会展中心、光福文体中心两处显示屏进行了海报投放宣传,并下发了人口普查《公告》《一封信》等宣传品。
3.在党的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方面
(9)关于“主责主业意识还应增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每季度对党建工作作专题分析研究。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统计业务工作的学习研究和统计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明确薛继红同志负责对离退休党小组党员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支委会会议必须由支部书记主持。三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按时收缴党费。
(10)关于“组织生活有失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开展会前谈心谈话等活动,收集汇总班子各类问题,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党组班子检视剖析材料。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撰写个人材料,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组成员个人材料须经党组书记审核。三是严密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支部书记对党员个人剖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对问题不避重就轻,深入进行个人剖析。四是提升组织委员业务能力,在积极参加区级组织各类党务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不断自我修炼提高业务技能水平。五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1)关于“支部选举不尽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养,熟悉掌握新建党支部和换届选举等各项程序,为开展换届选举奠定基础。
(12)关于“干部梯队建设还欠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27日,局已安排在编人员具体负责综合核算组、人普办两个重点业务科室。二是在外聘人员签好保密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外聘人员的保密教育。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管统计账号及日常办公、数据处理等行为。三是办公室会议上已明确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尤根生同志开展法制工作,加强此项工作。四是加强统计业务系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各项业务。8月6日,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统计系统人员在线学习的通知》,提升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能力,认真组织好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学习。8月26日,贯彻苏州市统计局长会议精神,组织局中层副职以上人员认真学习市局各专业处室指导意见。9月15日,组织局相关人员参加2020年市统计局统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13)关于“基层力量配备还欠充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基层统计力量调研,已完成对全区所有板块统计站人员力量、专业等情况调研。二是将统计工作列入《2020年度区镇考核方案》,并出台统计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加强统计基础队伍建设工作,各镇(区、街道)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3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及省级高新区不少于5人。
(1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还欠细致”问题的整改
按照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要求,7月6日制定《吴中区统计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等方式进行补充完整。对已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等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15)关于“干部选任文书还欠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区委办〈吴中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的组织实施程序,做好本局的干部选拨工作,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工作作风尚需改进”问题的整改
一是7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三大法宝’重燃激情火红年代再攀新高”学习活动,赴张家港体验沉浸式实境教育,学习“张家港精神”,弘扬“三大法宝”。局党员干部将以实际行动弘扬“三大法宝”,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新时代苏州“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作贡献。二是年初制定全区百家规上企业调研走访活动计划。局领导带领分管科室,会同属地统计站,走访企业。一方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精准指导企业数据应统尽统,规范上报数据。已走访调研规上企业 56 家。三是在百家规上重点企业调研走访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抓“六保”促“六稳”的工作举措〉的通知》要求,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对重点企业进行全面实地调研、研究分析,为区委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统计分析。
(17)关于“内控机制建设仍要扎牢‘笼子’”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制定出台《苏州市吴中区统计局调查用品、宣传品管理办法(试行)》(吴统〔2020〕42号),并严格执行。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吴中区统计局内部控制工作制度》,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好地了解局内控制度,通过学习,更好地执行内控制度,使我局各项工作更加严谨规范,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吴中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支出管理中的公务接待、办公费和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医药费、职工子女保育教育费、幼托费报销管理等相关内容,并现场解答疑惑。四是8月26日,召开吴中区统计局分工会会员大会,确定分工会主席,并将成立吴中区统计局分工会请示报吴中区总工会。严格按照《吴中区总工会关于层转<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工发〔2018〕28号)发放职工福利。五是严格对局经费开支加强管理,按人员编制性质分别开据发票,按规定报账。六是建立《吴中区统计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吴统〔2020〕43号),并严格执行。
4.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为深入推进吴中区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关于学习贯彻苏纪通〔2020〕3号通报精神的通知》;组织全体工作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敬畏纪律 严守规矩》;组织全体职工“清廉吴中,五月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党员同志赴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度工作会议,学习《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和政商交往的8个“正面清单”和8个“负面清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会议上组织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针对本科室(单位)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作汇报,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和不足之处,谋划好下半年工作。
(19)关于“履责记实平台运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履责记实平台录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完整、全面、准确地录入履责记实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不流于形式。
(20)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9月14日,重新认真组织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对下级层层把关,确保廉政风险排查查准查实。
(21)关于“调查经费支出还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局制定出台《苏州市吴中区统计局调查用品、宣传品管理办法(试行)》(吴统〔2020〕42号),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调查用品、宣传品采购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2)关于“政府采购实施还待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制度,加强本单位专家评审人员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从优选择招投标代理公司。二是针对《吴中区经济发展现状分析》、《吴中区重点工业产业发展状况分析》两个课题,严格按照吴中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标准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2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还待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资产划转的相关调拨审批表于2020年6月财政审批完成,我局已对调拨的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办《关于批转吴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吴委办〔2014〕32号)和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吴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标准的通知》(吴财行〔2017〕70号)的规定,配备办公设备。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本局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由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
(2)关于“补贴发放尚需合理”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精神,加强对经费开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员已发放的补贴进行退回,并明确今后杜绝对各类普查借调人员中公职人员发放补贴。
(3)关于“差旅费、会议费报销尚需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计服务外包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一律由外包公司进行报账,明确已经报销的差旅费及交通补贴和餐补由服务外包公司按规定退回。二是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强调财务纪律,严把财务审核关。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会议接待相关制度。
(4)关于“合同履行监管还待认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外包人员工作业务指导,完善2021年服务外包合同,调整采购合同人员条件设置,同时对现有外包人员严格要求,加强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外包等合同的规范性审核,杜绝合同履行不规范。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区统计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各项规定的行动自觉,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是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继续认真实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分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加快巡察整改进度,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无死角。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建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250359;邮政信箱吴中区东吴北路62号计委大楼305室;电子邮箱wzqtjj@163.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统计局党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