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中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2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吴中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2月25日,巡察组向吴中区检察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吴中区检察院3类8项24个问题,吴中区检察院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组书记是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到从头至尾“负总责”。研究制定《中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并将巡察问题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确保持续发力、巩固成果。
(二)深化思想发动。定期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议,要求责任领导和负责部门对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作整改情况报告,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强化压力传导,确保责任到位。通过“会前充分酝酿、会议集体决策、会后认真执行、监督检察纠错”的良性运行机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落实逐一表态发言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形成班子带头、骨干跟进、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编内与编外人员同步改,并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以“问题整改”带动能力成长。
(三)实现常治长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方案措施要求,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复和回潮。切实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使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支部周围,同时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有效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办案影响评估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制度,实施每月案件监管工作通报制度,搭建立体化救助模式,全力服务大局,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要求、政府采购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建立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二、 整改落实情况
(一) 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尚需抓紧抓实”问题的整改。
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深刻剖析本院在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办案中发现的意识形态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并全面落实跟进。采用短视频、360度全景复刻等新方式,展现本院新建的政治建设教育基地、润娟未检护苗基地。通过“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让检察官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进行深度普法宣传,把法治故事宣传好,把检察声音传播好。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落实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相关规定,本院检察人员购买公务机票时,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直接购买或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航空公司机票直销机构”或“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服务商”购买。如购买市场低价机票时,票价应当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公布的同一日期同一航班、同等舱位的机票价格,同时截图留存。
3.关于“‘八小时外’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的学习宣传,引导干警增强约束意识,严格执行离苏审批备案制度,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通过因私出国(境)事前报告、审批报备、行前谈话提醒等,对因私出国(境)的行程轨迹进行全面掌握,并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登记台账管理,严防各类管理隐患。向在职检察人员家属发放一封信,并开展“心连心”廉政家访,引导干警家属吹好廉政枕边风,共建廉政之家、共守幸福之门。
4.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增强本院检察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与获得感,通过检察之星、优秀党员等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10人,对牛丹丹、朱媛媛、郑毅、何湘萍等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启动“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由资深干警与新进干警一一结对,开展三个月的跟班学习,对标对表、查摆不足、教学相长,促进全院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今年以来,已有1个团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评比第一名,2人次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前五名。
5.关于“公车管理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本院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车一油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明确车队管理责任,细化公车调度使用相关规定,完善报废处置等台账资料,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全面掌握车辆用油、修理、安全等情况。
6.关于“资产管理有待细致”问题的整改。
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标签全覆盖,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细化资产管理明细台账,严格库存物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7.关于“工程管理有待严格”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细化内控机制,加大内部审核监督,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现所有工程类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进行招标公告,严格执行招投标流程,并进行审计。
8.关于“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有待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耗材、办公用品等严格按照对应采购目录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对需要通过招投标进行采购的,督促供应商及时提供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9.关于“财务监管有待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补助经费发放要求,与吴中律协协定,将公益律师补助定期打入公益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账户,如确有特殊请款的,需履行审批手续,并提交书面说明。
10.关于“‘两个责任’待压实”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并层层传导,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注重抓早抓小,严控廉政风险。今年以来,已开展两轮自查自纠工作。
11.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并贯彻执行基层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检委会议事规定;严格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党组讨论,形成党组讨论记录。
12.关于“落实整改待抓紧”问题的整改。
以此次区委巡察为契机,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汇集全体干警之智,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推动各项整改举措落地见效。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查纠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和服务群众的价值追求。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需严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教育整顿工作要求,5月11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自我检视及共同进步的效果。另外,机关党委指导各支部召开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谈心谈话等规定动作规范到位,认真剖析支委会、党员存在的顽瘴痼疾,并制定整改清单。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教育、党日活动等,3月份以来到位率100%。
14.关于“支部建设工作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按照“一支部一品牌”打造扫黑除恶、生态检察、吴文化保护等四个行动支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开展党务工作,通过红色读书会、朗诵会、影视会、教育行即红色“三会一行”系列活动,提升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15.关于“日常党务工作质效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日常党务工作,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发展党员的档案进行查漏补缺、修正错误,并完善支部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材料安全交接和及时归档,并评选每季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16.关于“选培机制仍要健全”问题的整改。
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坚持知识“引进来”和人员“走出去”相结合、大规模轮训和小课堂活动相结合,继续开展吴检PLUS演说会和“检察堂课”等特色活动,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破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的壁垒,组织岗位满意度和匹配度调研,广泛听取干警岗位需求的意见建议,推行“大文秘”工作格局,积极为干警挂职外调、跟班学习等创设条件,使干部交流工作横向流动顺畅、纵向交流频繁。
17.关于“人事档案仍要规范”问题的整改。
重视人事档案的管理利用,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在上半年中层正副股提拔任用之前,对人事档案进行逐一查阅。
(二) 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尚需学深悟透”问题的整改。
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程,通过个人自学、部门集中学、支部加强学,组织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等累计100余次,并利用周四夜学、周五午学,妥善解决工学矛盾。
2.关于“服务地方发展成效有待彰显”问题的整改。
对区委关注的重难点问题,结合本院所办案件进行调研分析,着力于发现社会治理的痛点和堵点,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创建吴中检察院护航民企“一室一厅一堂”工作品牌,实现普法宣传常态化和法律服务便捷化,构筑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屏障。对安全生产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今年已提前介入两起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引导侦查机关明确取证方向、尽早固定证据。
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向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其他干警层层传导责任,组织对本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同时对本院涉黑恶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争取形成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服务推动社会治理。
4.关于“服务‘三大攻坚战’成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依法办理移送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金融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审结金融犯罪公诉案件3件3人、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件7人。在污染防治方面,联合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苏州地方海事局开展太湖流域保护专项巡查,认真查看太湖岸线、水面等区域,规范船舶污染物的收集与处置。在司法救助方面,加强与区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作,帮助被救助人在获得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同时,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社会救助;另外,依托“稻草人”工作平台,让未成年人获得咨询、疏导等“心理救助”。
5.关于“‘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还需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合刑事检察优势资源,本院第五检察部集中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类案件的四大检察职能,打通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线索双向移送通道,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两法衔接”具体到人对人,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时间节点提前,实现环资食药类刑事案件一案多查,提升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
6.关于“检察工作质效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今年4月,组织全体刑检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同时对案件质态、办案数据、诉讼监督数据进行严格监管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临近办案期限的案件提示预警。
7.关于“检察贡献度还需提高”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重视案件办理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效果,提高检察建议、典型案例质量,目前共3个案例经省院推荐至高检院参评典型案例,1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撰写能手,另有2个项目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全国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
(三) 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三、 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围绕区委“一标杆、三高地”新发展格局,通过调研报告、情况反映,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围绕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和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工作,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检察贡献度。及时总结新领域、新形式犯罪手段及规律,积极防范社会风险,提升全区法治水平。
(二)均衡“四大检察”业务发展。对照高检院提出“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要求,提升队伍素质,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推进对民事审判、执行和重点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形成合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三)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能力。强化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思维,坚持办案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的同时,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通过办案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人民权益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综合治理的检察参与度。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重视案件办理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效果,落实责任,提高检察建议、典型案例质量,加强司法决定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851967;邮政信箱:吴中区滨溪路1号吴中检察院609;电子邮箱:szwzjc@163.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