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8日至8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巡察办《关于对吴中区残联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文件内容指出,区残联在上一轮巡察整改、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共4项13个大点23个小点的问题。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将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区残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反馈意见》下发后,区残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动员会议,集中学习、研究讨论;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深入剖析。切实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为保障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区残联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统筹推动、督查督导任务落实。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是全面统筹协调。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各项内容的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细化任务分解,严格整改标准。整改工作由具体责任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各参与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配合意识,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四是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健全完善整改常态长效机制。领导小组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梳理问题,分析研判,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与第三巡察组保持联系沟通,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区残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仍需夯实”问题的整改。
(1)思想认识到位。专题学习中央办公厅2020年下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把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充分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再次强调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是党组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开展。
(2)制度保障到位。①明确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党组会研究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②结合工作实际,按年度制定党组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清单简便易行、务实管用。③结合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责任并抓好落实。④党组班子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3)监督措施到位。①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主动接受党员群众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②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指导。
2.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执行还应严格”问题的整改。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体系。①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在进行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之前,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科学制定决策。②建立公示制度。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结果都依据保密工作要求进行适当范围内的公示,明确公示的具体程序和有效形式。③建立决策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的优势,设立监督举报箱,对决策内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决策、责任到人。
(2)完善民主决策执行程序。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民主决策程序。①决策前: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决策事项,并将事项通报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考虑酝酿。②决策中: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会上充分讨论,对事项进行表决。③决策后:做好完整讨论记录,充分体现民主决策过程,并形成会议纪要。
3.关于“党建工作还须严肃认真”问题的整改。
(1)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突出强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党支部书记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支委会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引导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建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纪律,严肃认真开展各项党内组织生活。
(2)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抓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①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时间、内容,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走形式的现象发生。②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坚持会前听意见、会中听批评、会后重整改。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讲究方式、增强实效、坦诚相见;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坚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碰硬、直插主题。通过规范、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激活党内组织活力,激发党员思想动力。
4.关于“干部配备仍应符合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吴中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吴委办〔2019〕80号)文件要求及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相关规定,明确区残联及下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规定中层职数,严格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做好超职数配备自然消化。
5.关于“开展新思想新理论学习尚待融会贯通”问题的整改。
(1)以完备的制度带动学习全面深入。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主题党日及“一把手”上党课制度,明确开展学习教育的内容、方式、频次,将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年度主题教育内容,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表率,党员干部积极主动,真正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从整体上、全局中去掌握创新理论,理解创新理论背后的认识论、方法论,切实推动新思想新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扎实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要义。
(2)以创新的手段推动学习效果提升。①丰富开展学习教育形式,积极突破创新,结合线上线下,挖掘红色资源,努力“走出去、引进来”,拓宽视野、对标找差,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2021年4月,组织参观张家港沙洲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和双山渡江战役胜利公园追思革命先烈,提高学习效果。②开展理论学习不仅仅拘泥于死板跟学上级文件精神、会议精神,而应进一步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交流讨论,让思想碰撞产生智慧成果。6月份,邀请区委党校副校长盛国健为全区残联系统开展“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③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将自身理论学习认识与残疾人事业结合起来,以新思想、新理论形成新认识、新对策,紧扣“两在两同”建新功要求,组织开展基层调研、政策宣讲、入户评残、疫情防控等系列“下沉式”党员志愿服务,推动12项“我为残疾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地风效。
6.关于“助残政策宣讲执行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抓好宣传。①联合镇(街道)残联,上下联动、直插基层,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康复服务等各项政策宣传。完善制作和发放《便民服务指南》,简明扼要地阐述16项基本业务办理流程,方便群众理解,有力避免群众多跑路的现象发生。②利用区残联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过节日走访慰问、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助残日与残疾预防日活动等契机开展基层政策解读集中宣讲座谈。③在“苏州吴中残联”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宣传;
(2)搞好培训。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定期对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残联开展业务培训。4月份,邀请市残联副理事长黄蕾蕾为全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残联理事长对《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进行仔细解读,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担当意识和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宗旨意识、服务情怀、职业道德和推动政策落实的能力。
7.关于“‘残疾人之家’还应呈现‘家’的气息”问题的整改。
(1)优化运营模式。今年5月-7月,区残联工作小组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区残联、镇(街道)残联、承办机构三方座谈,直面机构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切实把握建设运营的正确思路和方向,按照“一家一策”的原则,为各个“残疾人之家”量身定制提升改造方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模式,匹配当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真正发挥出“残疾人之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2)整合社会资源。以市残联“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为契机,要求各地残联和“残疾人之家”充分整合资源,实施开展“三二一”项目,即与3个以上助残企业结对,与2个及以上党组织建立助残联盟,与1个及以上学校共同建立助残服务实践基地,每年定期开展帮扶活动,把“残疾人之家”建成党建助残资源集聚的主阵地、残疾人便捷化服务的主阵地、社会化志愿服务的主阵地。
(3)强化监督考核。联合区财政局出台《<苏州市吴中区“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意见>补充意见》,从建设、管理、考核三方面完善原有政策,从源头抓建设、以考核抓管理、用奖补抓实效,建立分档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9月,考核小组对各地“残疾人之家”进行实地考核,突出从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和安全防范等方面敦促各地积极提升“残疾人之家”运营质量,为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更全覆盖、更加便捷的服务。共对16家“残疾人之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优秀8家,良好7家,不合格1家。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应抓牢抓实”中“主观认识仍需提高”问题的整改。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区残联每半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讨意识形态工作,并结合一把手上党课制度,由党组书记带头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持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各科室及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
(3)狠抓制度落实。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明确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成立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同时,突出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推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应抓牢抓实”中“定期研判仍要抓实”问题的整改。
党组充分认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复杂态势,制定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通报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班子成员深刻剖析个人及各自分管条线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组班子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敏感性,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应抓牢抓实”中“阵地建设还应加强”问题的整改。
(1)严管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特别是网络新媒体阵地管控,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健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机制,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2)把握新媒体阵地推进。利用“苏州吴中残联”微信公众号,建立“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突出开展党的最新思想、理论知识、“我为残疾群众办实事”等相关内容的正面舆论宣传,共推送25篇信息。运用好“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保证在职党员平台使用覆盖率达到100%,活跃度达到100%,切实推进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
(3)强调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坚决杜绝意识形态出现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坚持做好日常网络舆情监测,强化敏感节点政治风险稳控,及时关注网上涉及意识形态相关言论,切实保障网络舆情风险管控。
11.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仍要夯实”问题的整改。
(1)树牢宗旨意识。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以加强宗旨意识教育为抓手,引导和教育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把广大残疾群众的利益放在想问题、办事情、做服务的首位。
(2)推动制度完善。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单位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购买服务等事宜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要求干部职工业务熟练、态度热情、履职尽责;落实日常监督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考核要求,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不断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开通残疾人证“跨省通办”、辅助器具适配网上申请等业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残疾人少跑腿”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在心上。
(3)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改善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作为长期努力的目标。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别是在落实请销假制度、工作纪律上出成效,坚决杜绝上班期间出现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初心使命教育,改善接访态度,提高服务满意度。推动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建设,切实提升为残疾人依法维权的能力。
12.关于“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依照“三重一大”事项,完善区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范围、标准和决策程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透明公开要求,杜绝决策执行程序简化、省略、颠倒。①“事前”:根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情况,由经办科室提出初步设想上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②“事中”:经深入调研、充分协调后,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归档。③“事后”:指定负责人、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抓好决议的贯彻落实。遇重大或敏感问题,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系参与,加强监督。
1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待严格”问题的整改。
全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2021年6月,制定下发《吴中区残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车辆调派、维保、加油的申请、审批、登记事宜,实现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使用。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求,6月,为车辆统一加装公务用车定位系统。9月起,使用“苏州市吴中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车辆管理,将线上登记与线下审批结合,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更加全面、更加规范、更加严格。
14.关于“绩效考核制度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区残联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全面领导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对绩效考核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②明确职责到位。完善区残联绩效考核细则,建立平时考核、定期考核相结合,规范考核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评优评先、选人用人中去。③建立监督制度。绩效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纪律,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15.关于“印章使用管理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区残联制定实行了《吴中区残联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印章使用人员按要求填写《吴中区残联印章使用审批单》,明确了先审批、后登记、再用章的使用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印章使用管理,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16.关于“政府采购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招标适用范围、责任分工、资格审查、工作流程、监督核查等相关事宜。严格规范公开招标程序,将招标工作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现象,切实保障公开招标项目质量。加强日常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细化申请—审批—采购—监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把好政府采购管理关,从小处、细处抓规范、抓作风、抓廉洁。
17.关于“工会费用支出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杜绝为非工会会员违规支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把好个别重点领域监管审核关,坚持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制度,明确追责机制,切实落实好工会经费使用监管。
18.关于“部分支出未附详细清单”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建立健全食堂采购出入库明细台账,确保各类采购按照分类定点定店进行,单价、数量及明细发票齐全。全面开展财务内控廉政风险点排查,把控好各个“关键点”,深挖苗头问题、倾向问题,确保财务风险防控管理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1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还应加力加码”问题的整改。
(1)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着力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按照“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残疾人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落实。2021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专题会议2次,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2次,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赵燕萍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廉政党课1次,组织现场廉政教育2场次,组织学习上级通报6次,有力地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深入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深挖细查、严防死守。7月,在全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落实大项任务风险评估,制定廉政风险防范预案。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廉政约谈、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形成社会监督、共同监督,推动监督检查日常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部防控机制,要求党员干部按年度签订《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3)不断丰富党风廉政监督方式形式。突出政治监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夯实日常监督,主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约谈、早提醒、早纠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纪委“吴中清风”平台等主动公开信息,稳固搭建好群众“沟通桥梁”,切实解民困、排民忧,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数133条。实行“一票否决”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年底考核结合起来,对出现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评先进。
(4)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监督。积极主动加强与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充分突出和强化派驻纪检组政治监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抓好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三重一大”等事项,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参会监督,同时今年还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疫情防控、残疾人证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0.关于“基层党建开展还应提质提效”问题的整改。
(1)切实提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思想认识。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要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区残联党建工作责任制》《区残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区残联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党组定期研究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有力推动区残联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全面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摸清吃透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完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一把手”上党课、定期召开支委会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完善各类组织生活记录,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确保支部建设制度标准化、组织生活内容规范化,有力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质量,着力建设“五好”支部战斗堡垒。11月份,按要求分别与区侨联、接待办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推磨式”互评,不断提升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12月完成区残联党支部换届工作。
2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还应严肃规范”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要求,完善《吴中区残联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材料完备、台账健全,切实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透明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力。干部考察环节按要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积极接受监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特殊儿童康复机构建设管理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区委巡察办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作为区级层面建设的“吴中区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在属地规范化运行上仍有待完善。该中心位于姑苏区,既不便于特殊儿童家长接送,也不符合吴中特殊儿童康复事业长远规划发展。
(1)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难点。一是康复机构须遵循属地资质备案的原则。对从事3-18岁康复教学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须向属地教育部门申请取得教育资质备案。二是原租用的苏州市残联康复训练用房不再续租,要求我区提前谋划,确保全区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不受影响。三是康复机构布局不合理,作为区级层面建设的“吴中区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在属地规范化运行上仍有待完善。
(2)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整改要求,区残联党组对照标准,深入研讨分析,前期分别与多个区属国有公司和长桥、城南街道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四家符合条件的房源进行现场踏看和综合分析,并于10月21日制定搬迁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2.关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还应主动作为”问题的整改。
区委巡察办在《反馈意见》中指出:在扶助属地外户籍残疾人方面还应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今年来,区联动中心工单显示不少非吴中区户籍残疾人无法办理公交爱心卡。与已覆盖该业务的高新区、姑苏区、工业园区相比,区残联还可以积极扩大助残覆盖面。
(1)推动非吴中区户籍残疾人办理公交爱心卡存在的难点。①缺乏政策支持。由于上级政府没有正式出台文件明确表明可以为非市区户籍残疾人免费办理爱心卡业务,因此吴中区无政策可参照,自主出台政策困难较大。②缺乏数据支撑。为测算财政支出,区残联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沟通,但目前相关平台无法单独区分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非户籍残疾人乘车刷卡产生的费用,此外,非吴中区户籍残疾人的人口总数及需求量也难以统计,因此无法预估该项业务的财政支出。
(2)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为了充分满足非吴中区户籍残疾人的需求,区残联持续与市残联、区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不断争取政策、经费上的支持,争取能够加快推进政策的突破和落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压紧压实责任。区残联党组始终明确整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区残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党组书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下一步整改工作参与单位、科室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配合意识,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反馈意见》提到的各项问题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落实制度保障。要求还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相关科室细化分解任务,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整改标准推动整改工作,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健全完善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坚决避免“一阵风”“一股劲”,对于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不畏困难、持续发力,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切实把巡察反映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实处。
(三)持续推动整改。
区残联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成立《吴中区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教育备案评价小组》,待康复训练场地选址确认后及时跟进,计划于2022年3月前取得教育、消防备案资质,5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后整体搬迁,切实以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全面打造具有吴中特色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新基地、新亮点,不断提升全区残疾儿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建立监督机制。区残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做好整改工作督查,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分管领导、责任单位、业务科室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做好整改措施执行情况日常监督。积极与区委巡察“回头看”第三巡查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到实处。做好整改情况公示公开,全面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5645247;邮政信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124号吴中区残疾人联合会;电子邮箱:wzcl65645247@163.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