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回头看”巡察组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6月28日,对东山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8月20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东山镇党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反馈整改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5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巡察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分解为17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针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实施整改措施26条。
东山镇党委书记陈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党委班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通过召开专题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班子集体研读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见到实效。
截至2月,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正在推进整改2个,尚未启动整改0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镇机关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相关制度,并逐条对照自查自纠,定期询问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序进度进行整改。二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关于碧螺春茶叶产业的规划引导,做大做强全镇茶叶产业,目前,东山镇已引进龙头企业三万昌落户。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强代理公司及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督促各村强化用工管理,做好日常监管及考核。
2.关于“少数村‘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自2024年8月20日收到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东山镇党委研究制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在党委扩大会议中,安排1-2个村(社区)汇报整改情况。二是针对少数村“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问题,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各村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各村对于巡察整改的重视程度。
3.关于“个别村整改材料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要求其深刻反思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现象。二是举一反三督促各村(社区)强化政治担当,持续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加强台账资料检查审核把关。
4.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够坚决彻底’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由镇综安办牵头,不定时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业务能力。二是由属地派出所、镇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331)牵头,督促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新一轮的“回头看”检查,并开展集中式安全培训,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三是由镇交管所牵头,开展“非法载客”专项整治、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相关部门、各村常态化开展综合巡查,加大沿湖沿线整治力度。
5.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不够严格细致’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河长制日常工作指导,对月度工作汇报内容存在问题的予以退回且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各村环保工作考核管理,督促各村认真落实会议制度,做实做细会议记录。加强属地村“散乱污”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强化“散乱污”验收验收和考核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全镇活水工程建设,改善水体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已完成殿泾港整治工程,并要求河长做好履职工作,长效保持河道整洁。三是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各村对责任区域的保洁频次,加强对河道漂浮物的整治清理工作,每天进行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河道治理工作常态化。
6.关于“‘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莫厘村于2024年4月2日通过调解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湾拖欠村租金问题已起诉至法院。渡口村根据民事裁定书收缴6万元,余款于2025年3月31日完成强制执行手续。
7.关于“‘项目发包管理不严’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零星发包资质审查工作,通过企查查等软件在线查证及提供资质证书等手段,加强零星发包审批备案程序的单位资质审核,同时将相关资质材料纳入档案归档审查工作中。二是督促推动“东山镇项目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开发使用,2024年下半年系统开始试运行,现已完成建设,待系统整体评估后,即可正式上线运行。
8.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主动’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渡桥村已在新建五组停车场位置进行新建蓄水池应急工程,同步疏浚周边沟渠,保障在汛期排水通畅,得到了村民的认可。二是东山镇联动中心将加大工单派遣、跟踪和督办力度,对处办单位答复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盲区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2024年10月对三山村、渡桥村、双湾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二是三山村已停止租用房屋作为办事点。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各村(社区)持续规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记录,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组织生活和村社区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等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定期查阅支部台账、检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记录不完善、网络抄袭、材料造假等问题,坚决予以退回修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台账互检互查,让基层党建工作有形更有效。
11.关于“项目发包围标串标情形多发”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招标文件中有股权及人员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加强相关评标要求。二是对新潦村河道保洁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已对责任人进行党纪处分,并责成新潦村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严格执行考核要求。
12.关于“部分项目支付不必要的编标费、设计费”问题的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要求,按规定合理安排编标及设计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编标及设计开支。
13.关于“项目款支付较为随意”问题的整改。加强资金支付审查确认力度,要求申请单位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员签字审核确认,申请资金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必须项必须提供,同时加强材料审查工作,特别是有具体考核标准的服务项目。
14.关于“集体土地租赁处置失当”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吴巷村立即梳理出租厂房、土地,确保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对外出租及管理,对到期不续约的立即进行清退。二是督促杨湾村通过法律途处理集体土地被侵占问题,清理侵占面积收归集体管理。
15.关于“个别交易规避平台监管”问题的整改。一是吴巷村经营性资产均按照吴中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的要求,进入吴中区农村集体“三资”云数据管理监督平台进行交易。二是按照吴农[2025]18号文件要求,在吴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租赁指导价意见书后,将该资产定向出租给合作方。
16.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碧螺村于2024年11月完成资产处置手续,新建房屋也已同时入账。二是渡桥村于2024年8月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于2024年12月份支付并完成账务处理。
17.关于“资产出借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渡桥村于2024年8月13日完成整改且款项已到账。
18.关于“集体合作社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东山白沙枇杷、洞庭山碧螺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完成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日本、朝鲜、越南、韩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东山白沙枇杷商标注册,推进全国品特优新农产品认定,提升品牌影响力。二是组织召开相关经营主体,参加新型职业农民、电商直播、农文旅融合等专题培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销售水平,拓展销售渠道。
19.关于“农文旅融合度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东山镇政府相关部门发展特色街区工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等形式打造文化IP。古村落办向上争取资金修缮古建,同时引进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古建保护。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众多私产古建产权人加入古建保护,实现共同维护西街环境和秩序。
20.关于“针对费用收取偏离标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强化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检查。二是督促各村按照文件要求收取建房押金,确保建房押金资料台账齐全完整。
21.关于“费用支付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各村在未取得合规发票时不得支付任何款项。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并将公开情况纳入村绩效考核。
22.关于“办公耗材购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采购物资出入库与库存物资管理工作,物资物品进出及时登记,严格要求各行政村按照东山镇采购入库及领用出库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对采购的物品严格执行村级采购入库及领用出库有关规定,签字领用,责任到人。
23.关于“组织建设仍需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以村(社区)换届选举为契机,全覆盖开展基层党组织调研,加强分析研判,确保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运转情况。二是加强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对跨支部任书记现象予以调整、对支部书记空缺情况予以配齐,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架构。三是重点抓好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强储备、实现“队伍增容”,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识别干部,将“内部推”与“外部推”、“平时推”与“集中推”相结合,拓宽畅通优秀干部发现渠道,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库,为各村社区配备人员充足的两委班子,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建设。
24.关于“‘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对3人进行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对1人进行政务立案。二是对个别党员进行立案,其侵占公共绿化带私搭乱建行为一事渡桥村村委会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深化廉政宣传,组织镇村两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向中层干部家属发放廉洁读物,督促镇、村干部规范自身言行,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缺乏攻坚克难精神”问题的整改。督促吴巷村两委班子成立退款工作推进小组,由村两委班子成员上门开展退款劝说工作,同时对该户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摸。
2.关于“‘资产资源利用不充分’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杨湾古村落保护开发已列入苏州市第七批特色田园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招投标手续,利用特田项目建设,启动杨湾古村整体开发,引进业态,从而把集体资产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二是为提高吴巷村农贸市场该处资产的利用率,督促吴巷村不断探求新发展,目前规划设计方案已初步成形,按照相关流程等待项目落实,项目发展方向为村民自办家宴点,承接周边村民的婚丧喜事办理。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无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改全过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重点围绕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开展专题教育。建立整改成效动态评估体系,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事项进行定期复查,对正在进行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全面彻底地进行整改,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压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专项推进、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完善整改任务清单化管理,实施全过程跟踪督导,通过专项检查、重点约谈等方式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建立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解决具体问题向完善治理体系延伸。强化整改“回头看”和日常监督,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闭环管理体系,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6306038;邮政信箱: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洞庭路13号洞庭山商务中心;电子邮箱:dsz.dzb@szwz.gov.cn。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党委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