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9月2日至12月31日对区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5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区卫健委党组充分领会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严肃性和极端重要性。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构建整改责任体系。委党组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结合集中整治“群腐”和医德医风有关问题,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为组员,统筹推进4大类30个问题的系统整改,形成领导班子牵头、科室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实施路径。2025年3月19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进行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召集委机关相关科室和医疗卫生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制定了99条具体整改措施,实现问题分类管理、措施精准到人、进度全程可控的闭环机制。三是注重长效治理,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区卫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查摆对照,落实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整改工作与医共体建设、“十四五”收官等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形成标本兼治的良性发展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半年以来,共计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问题1关于“公立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的系统推动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明确党组会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一体化改革专题研究,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随时上会专项研究。2025年上半年,委办公室牵头,联合委机关相关科室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全区深化医卫一体化改革的工作汇报》,于2025年6月27日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2025年8月30日,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向区领导汇报了深化医卫一体化改革工作目前进展情况。
2. 问题2关于“改革推进速度偏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国家省市医改要求,在医卫一体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东西片两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制定《吴中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由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吴中人民医院牵头,组建两个县域医共体。优先推动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建设,制定工作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问效,定期开展督促落实。
二是加强与长三角知名三甲医院合作,积极探索医疗卫生“2+2”市区体系合作模式。深化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开展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资源状况调研,分析优势和短板,继续加大“一院一品”建设力度,引导医疗机构错位竞争。
3. 问题3关于“监督力量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系统纪检监督队伍建设。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的工作提示》,全区20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明确一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为纪检委员(纪检书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监察室,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委党组、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形成了以机关纪委为主、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纪检干部为辅的监督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纪检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今年主题教育、“群腐”、医德医风工作的部署和开展,从针对性业务入手,由机关党委和医政科分别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能力,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完善系统内部监督渠道。2025年7月底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在单位显著区域公示区卫健委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便于系统职工共同参与行业、岗位监督。
4. 问题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力度。完善网络舆情定期排查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置快速响应工作队伍,对医疗纠纷、维权事件等敏感问题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分析并上报。
二是意识形态督查常态化。明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工作。2025年1月已对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25年7月14日分别组织东、西片医联体单位,进行工作落实台账的抽查和互查。
三是2022年三名职工未按保密规定,将个人流调信息转发外传。原区卫健委纪委分别与三人进行谈话,三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原区卫健委纪委对三人执行了“第一种形态”中的书面检查,并向全系统通报了这起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强调了严肃工作、保密纪律的要求。
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各下属医疗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会,推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方向,开展专题培训。2025年5月9日、6月16日,为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举办了2次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处置的专题培训,提高了信息分析、舆情处置、论坛审批等具体工作能力。2025年8月至9月的2期党员教育培训中,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
5. 问题10关于“‘两个责任’尚需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确保责任到人,向挂钩单位领导和分管机关科室负责人传达到位。将“两个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
二是长效学习,扩展教育形式。结合2025年主题教育的开展,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组织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书记党课、倡廉座谈会等多样化学习活动。
三是通过述职述廉、任前谈话、督导调研等方式,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委党组书记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组长与新任职“一把手”进行了任前谈话,委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副组长与轮岗副职领导进行了任前谈话。结合2025年主题教育,党组成员分别与挂钩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共计105人次。
四是加大廉政风险排查。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的工作提示》,向全体职工公示本单位各岗位的风险点清单,便于系统职工共同参与行业、岗位监督。
6. 问题11关于“违规违纪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会议,总结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要点,将“一岗双责”压力明确地向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传导到位,确保责任到人。2025年5月13日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会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二是强化“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督,严把推荐考察关、党风廉洁关、讨论决定关,严格监督干部选拔程序。全程参与由人教科牵头的,对下属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的研判。
三是完善医务人员监管制度,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廉政廉洁承诺制,实现本单位岗位全覆盖。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职工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是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的工作提示》,强调系统纪检监督工作中,加大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保护、零容忍。
五是完善系统内部监督渠道。2025年7月底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在单位显著区域公示区卫健委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便于系统职工共同参与行业、岗位监督。
7. 问题16关于“部分开支依据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退休人员慰问签收名单已于2024年12月补齐,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加强了会计凭证审核,严格规范财务会计凭证资料入账。
二是退休人员中秋、国庆慰问由区卫健委统一实施,签收单与区卫健委退休人员汇总在一起,已于2025年2月复印后将签收单补齐。2025年起,委规财科加强财务审核,退休人员慰问签收名单按单位分开管理。
三是大市范围内差旅费因附件过多无法纳入凭证管理,报销另设明细台账备查,卫健委将继续加强财务凭证审核,把差旅费报销另设明细台账作为凭证附件单独装订归档保存。
四是经查找,无签订日期合同为2021年6月18日通过询价中标的改造项目。经合同签订方、供货方及代理公司分别核实签订时间及合同履行验收报告时间后,已在相应位置补填。
五是经当时验收人员、供货方及代理公司确认,结合当前设备使用情况,确认验收情况为合格,现已填写在相应位置。
六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物资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排查近5年签订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今后物资采购与验收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8. 问题17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职工已将2024年额外报销费用退至苏州市吴中区非税收入汇款专户。通过举一反三,2024年12月17日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心公务用车使用、出差报销和财务审核的规定》,对公务用车使用、出差报销和财务审核进行了细致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是2024年12月职工将赴南京政审期间,因私会友产生的额外报销费用退至苏州市吴中区非税收入汇款专户。
三是超标招待费用352元,相关责任人已全额退回,上缴财政专户。
四是因接受管理供应商宴请或收取礼金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职工,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宣布。经委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职工受到的不同处分等次及影响期限,对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工作岗位、专业职级及薪酬待遇作出调整,并通报全系统,以形成震慑作用。
五是针对此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室、规财科下发《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严格落实接待清单制度,实行“接待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的流程。
六是加强党纪、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机关党委下发《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纪律。
9. 问题18关于“招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10月,修订了关于印发《吴中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统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的采购流程,明确了采购全过程均需按照采购内控制度集体决策、单位领导班子集中讨论决策。
二是2024年12月,制定了《关于成立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论证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采购论证委员会,明确委机关以及委属公卫单位5万元以上、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均需要通过论证并报区卫健委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10. 问题19关于“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吴中人民医院已制定《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新药准入和药品淘汰制度》。明确规定了,药事管理委员会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新药准入要经临床科室主任申请,药事委员会讨论,坚决杜绝药品进入医院目录的不正当竞争。
二是因接受管理供应商宴请或收取礼金而受党纪、政务处分的职工,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宣布。经委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职工受到的不同处分等次及影响期限,对并通报全系统,以形成震慑作用。
三是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各单位已完成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书记党课等多样化学习活动。
四是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廉政廉洁承诺制,实现本单位岗位全覆盖。
五是2025年7月底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在单位显著区域公示区卫健委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便于系统职工共同参与行业、岗位监督。
11. 问题20关于“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下属事业单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有6名中层干部,其中5名干部将在3年内退居二线,近几年已采取调整分工的方式轮岗;另有1名干部调整工作岗位。
二是遵章遵纪,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根据《吴中区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区卫健委实际,进一步推进委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截至目前,已完成11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三是常态长效,有效确保制度延续性。年度专题研究干部轮岗事宜。压实责任,按照上级要求将干部轮岗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轮岗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关心关爱,关注轮岗干部实际困难,做好思想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确保轮岗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12. 问题21关于“年轻干部配备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拓宽来源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新时代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薪火工程”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出台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护航工程”,从区内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中,特别是在新录用公务员、定岗特选招录的“双一流”等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生、新招录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挑选出具有发展潜力和管理才能的优秀年轻干部,2024年12月,已遴选规模为100人左右的青年管理干部人才库,未来将为吴中卫健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是强化培养锻炼,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推行“筑梦护航”计划,注重精准施训,着力锤炼年轻干部综合能力;开展双向挂职培养,为年轻干部提供发展平台。
三是完善选用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年轻干部配备,适时排出适合年轻干部特点、易于发挥特长的岗位,对表现突出、能力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使用。
13. 问题22关于“下属公立医疗机构班子梯队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规划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区卫健事业发展规划和卫健行业发展规律,采用分层次培养、动态梯度管理的措施,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增强队伍整体活力的效果。
二是适时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在下属公立医疗机构班子在选拔任用中,增加年轻干部比例。要求各单位到2028年底,系统内培养选拔35周岁及以下股级干部15名,30周岁及以下股级干部5名;委属各单位中层干部中配备35周岁及以下干部不少于10%,30周岁及以下干部不少于5%。
三是着力培养青年干部队伍。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医疗机构班子梯队建设,根据《关于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护航工程”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荐优秀青年干部的通知》,已形成规模为100人左右的青年管理干部人才库,人才库注重优进拙退,定期调整,适时选拔使用。
14. 问题23关于“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考察程序。严格执行《吴中区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委党组或下属单位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考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干部考察全链条式纪实管理,实现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党组讨论、公示和发文等程序全程留痕,确保考察材料可追溯、可倒查,且符合干部考察要求。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干部考察全链条监督,将考察全程置于区卫健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确保考察工作的公开透明,保障考察结果的公平公正。
15. 问题24关于“干部档案审核及整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吴中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定期复检。
二是聚焦反馈问题。根据巡视反馈干部档案问题,立行整改,制定《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互查互纠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三龄二历一身份”等48条问题组织专人开展核查,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强化档案管理,推行系统内档案管理查验整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表,委派各单位人事科专人分层分批查验档案,完成现有档案稽查整理工作,确保及时有序完成系统人事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16. 问题25关于“材料记录有待夯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2024年9月29日党组会议始,会议记录均在会议后三个工作日完成誊写,并请党组书记签字,已立行立改完成。今后,将持续坚持按会议记录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严肃要求党组会议记录的规范性。
二是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有少数党员对同一名同志的批评建议内容雷同。支部委员会已与当事人进行了谈话,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针对批评建议雷同的事作了通报,并向全体党员强调了学习活动的严肃性、独立性、纪律性,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把材料审核关,坚决杜绝重复雷同。
三是2025年8月28日开展全系统党建专题培训,对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单位党务工作人员和部分党员骨干开展培训,邀请苏州基层党建研究所研究员开展主题为“基层党建的实务和实操”的专题讲座。
17. 问题27关于“高层次人才吸引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人才评选。根据《东吴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要求,我委已开展二批次东吴卫生人才的评选工作,达成既定目标的80%。
二是修订人才新政。举一反三,我委将进一步修订东吴卫生人才计划,结合新修订的姑苏卫生人才计划,广泛吸纳吴中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建议,择优评选,不断挖掘可塑之才并加以培养。
三是落实人才考核。与入选的东吴卫生人才签订五年服务期的资助协议,协议内明确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由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科督促用人单位每年开展人才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经费,激励人才入选后继续勇攀医学高峰。
18. 问题28关于“中高级职称人才流失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合理提升薪酬待遇。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最大激发人才干事热情。对医院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制薪酬,不纳入单位人均薪酬总额实施范围。
二是拓宽引才渠道。组织高层次卫技人员招聘,使用编制岗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型人才,深入开展校园苏州日活动。
三是关心关爱高层次人才。定期召开高层次人才座谈活动,了解高层次人才需求并及时解决,督促医疗机构建立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为高层次人才引育提供路径平台。
19. 问题29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仍有少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吴中人民医院信息部门已完成HIS系统与PACS系统间互通查询功能。成立由院医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专项抽查科室减免费用的信息记录情况。
二是吴中人民医院2025年4月颁布《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医院关于禁止违规不收费检查、人情检查及治疗的管理规定》,明确所有检查必须实名制开具电子申请单或医嘱,各类医技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病理科等)、治疗的费用减免均需签署《检验检查、治疗项目减免审批表》。
三是涉及违规发放“公共卫生培训师资补助”费的职工,已将违规费用退还至苏州市吴中区非税收入汇款专户,日后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
四是区疾控中心已将所有公务用车张贴“吴中疾控”标识,出车、加油、维修均纳入系统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工作提示等制定《关于加强中心公务用车使用、出差报销和财务审核的规定》,严格执行采购、报销等工作。
20. 问题30关于“审计整改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目前吴中人民医院已经杜绝药品网下采购,严格按照要求通过省平台采购药品。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有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1. 问题4关于“医联体合作效果欠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顶层设计,制度保障。制定《吴中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由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吴中人民医院牵头,组建两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整合医共体现有资源,推动形成业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实施基于医共体框架的家医签约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吴中人民医院截止目前已下派54名管理、医疗、护理骨干至成员单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引导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专科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预约转诊、检查、住院床位等方面的作用,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在紧缺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部分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
三是医共体内大型设备共享,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积极推动木渎镇卫生院体检中心建设,并以此为契机,补充CT等大型医疗设备缺口及陈旧设备迭代更新。以医共体内合作共享方式,推动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划拨一台CT给临湖镇浦庄卫生院使用。
下一步计划:
一是将越溪、郭巷、木渎纳入“家医助理”试点范围。
二是制定了医共体内部统一的用药目录,有关药品集采工作机制正在完善中。
三是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疼痛中心正在筹建中。
2. 问题5关于“对外合作成效体现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相关合作协议内容,相关医疗机构制定《对外合作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设置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终期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合同是否续签的依据。
二是吴中人民医院与华山医院、尹山湖医院与上海第十人民医院的合作开展绩效评价,每年开展1次。
三是举一反三,今后区内公立医院开展的对外合作项目,优化合作内容,制定绩效评价体系。
下一步计划:
征求各方意见,以及借鉴其他板块成功的经验,起草吴中区《对外合作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设置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
3. 问题6关于“执法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巡查,实现与镇(街道)对接,第一时间获取民宿卫生许可证发证信息,及时由区卫监所开展现场审核和卫生行政指导。2025年1-7月共开展民宿卫生许可现场审核43家,实施日常卫生监督巡查117户次,开展民宿专项督导7户次。
二是与数据局行政审批系统数据实现对接,截至2025年8月28日共接收到行政审批数据770条,其中民宿类公共场所卫生单位147家。此外,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吴中区镇(街道)综合行政协调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7月向各镇(街道)移交公共场所违法行为线索10件。
下一步计划:
我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权仍赋权各镇(街道)。近期将正式发布疾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待方案发布后,将根据方案进一步优化基层卫生监督队伍,落实综合监督指导科设置,增加基层卫生监督人员,更好地对公共场所卫生单位实施监管。
4. 问题7关于“民营医疗问题整治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上半年已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联动监督检查工作,卫生监督联合市场监督、消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数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均合格。对问题突出的机构,开展专题工作研判,依法约谈机构负责人和当事医务人员一次。今年上半年针对区内社会办医门诊部、备案制诊所,通过校验、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临床检验合理性督查,发现6家机构超范围开展检验项目,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检验科目变更备案。2025年7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交叉指导的通知》,每月对全区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重复医疗检查检验督查,发现问题全区公示,限时整改。
二是2025年8月份,已完成三个批次辖区内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025年4月14日,通过2025年医疗机构校验启动会,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是连续两年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分级分类监督评价工作;2024年开始,每两年对辖区内口腔医疗机构开展分级分类监督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口腔及医美机构已在各单位显目位置张贴评价结果。
下一步计划:
下半年,区内各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分批次开展全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查医查”小程序开发,对外公示其执业范围、行政处罚、当年度举报投诉数量等情况。
5. 问题8安全生产底线防范意识不够牢固。
一是对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核对整理,区疾控中心代管应急物资仓库过期药品约200斤(含包装),已整体打包送至吴中人民医院,由吴中人民医院开展无害化处理,根据实际处理重量进行费用支付,目前已完成销毁。
二是对仓库医用耗材进行分类处理。经前期核对整理,区疾控中心代管应急物资仓库现有大批次防护服、医用口罩、隔离衣帽、医用手套、新冠采样检测耗材等物资。卫健委计划向区政府申请报废部分过期防疫物资,报废类目为新冠采样检测耗材,包括鼻咽拭子、采样管、抗原;对存在使用价值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物资,计划下发至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供日常使用。
三是巡察组现场检查后,区卫监所即着手进行整改。2024年12月13日所办公室与案件经办人一起,依据《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罚没物资登记表》等材料进行一一核对并确认,并在罚没物资上加贴与《罚没物资登记表》内容一致的标签纸。同日,修改《吴中区卫生监督所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增加登记表格与物资登记一致性要求。2025年3月17日召开全所会议,对罚没登记物资入库情况按季通报,确保规范管理。
下一步计划:
完成区疾控中心代管应急物资仓库大批次物资耗材梳理工作,处理计划待区领导批示后开展工作。
6. 问题12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级药事质控中心已于2025年7月底8月初开展全区半年度麻精药品、合理用药、抗菌药物检查,检查结果全区通报。
二是建立药品投诉快速响应制度与流程,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与相关医院沟通,第一时间给出初步处理方案。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将投诉处理结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三是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生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避免过度医疗行为。
四是举一反三,依托区级药事质控中心,定期开展全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麻精药品、抗肿瘤药物、高价精制饮片合理使用督查,检查结果在系统内通报,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医师进行医师个人记分。
下一步计划:
针对已全区通报的检查结果,限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区级药事质控中心开展一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内合理用药培训。
7. 问题13民生问题推进迟缓。
郭巷街道独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升级方案已完成拟定,建设内容包括屋顶翻修、重排雨水天沟及落水管道、墙外立面整修、专业白蚁防治及更换部分设施设备、室内部分墙面修补粉刷等内容。经协商,由郭巷街道投资30万进行服务站改造升级。
下一步计划:
服务站改造升级项目正在进行招标流程。
8. 问题14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2月26日,由区卫生健康委采购论证委员会对各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度的设备、设施和服务采购计划进行了论证。2025年3月19日将经采购论证委员会议论证通过的2025年度采购计划向委党组会议汇报。
二是根据上半年实际采购情况及实际采购需求,2025年7月29日组织召开采购论证委员会对2025年采购需求的补充论证会议。2025年7月30日经采购论证委员会议论证通过的2025年补充采购计划向委党组会议汇报。
三是梳理外聘专家费用纠纷问题,制定统一规范的回应模板和流程,提高回应质量。
四是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完善外聘专家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标准、支付方式、考核机制等细节。
下一步计划:
吴中二院已经制定《外聘专家管理规定》,其他公立医疗机构正在完善制订外聘专家管理相关规定中。
9. 问题15关于“部门规章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麻精药品管理专项培训。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授予麻精药品处方权。
二是建立麻精药品管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依托区级药事质控中心,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的监督,检查结果在系统内通报,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医师进行医师个人记分。
三是优化区级公立医院麻精药品管理系统,计划上线基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系统,实现药品流向全程追溯、库存实时监控,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四是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经医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给予责任麻醉师待岗两个月处罚。院部组织手术麻醉科全体成员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处罚决定,以示警告;并再次学习麻精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手术室麻精药品保险箱上方加装高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督促光福人民医院、尹山湖医院、浦庄卫生院严格落实在麻精药品保管、启用、登记、安防不到位的整改,拟于2025年5月前完成整改督查。
下一步计划:
优化区级公立医院麻精药品管理系统。目前进入招标流程,计划年底上线。
10. 问题26关于“发展党员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与相关党员进行谈话,其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对该党员执行了“第一种形态”中的书面检查,并责成组织委员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发展流程执行,并认真审核所有发展党员材料。
二是开展发展党员流程执行情况的不定期抽查,特别是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思想汇报撰写,发展流程按期执行等环节的真实性、规范性、时限性。
三是加强下属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结合全系统党员培训,对党务工作人员和党员开展培训,并邀请苏州基层党建研究所研究员开展主题为“基层党建的实务和实操”的专题课程。
下一步计划:
拟于第四季度结合2025年发展新党员材料审核,组织开展一轮新发展党员材料全覆盖互查。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区卫健委党组将针对巡察整改中未完成的10个问题,深化整改措施,确保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接下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融合医共体现有资源,推动形成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积极推动医共体上下用药衔接,力争2025年底医共体内部药品目录重合度达到50%。推动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疼痛诊疗中心建设及郭巷街道独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升级改造。
二是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坚持依法执业。针对各项督查工作的检查结果,对限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加强有针对性、专业性的专业能力培训。推进区级公立医院麻精药品管理系统招标流程,争取年底上线。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查医查”,对外公示其执业范围、行政处罚、当年度举报投诉数量等情况。
三是规范对外合作项目。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借鉴其他板块成功的经验,起草吴中区《对外合作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设置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同时督促全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完善制订外聘卖家管理相关规定。
区卫健委党组将始终不忘初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并重,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过程管控,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