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6月30日,第二巡察组对吴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巡察。8月8日,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迅速统一思想,层层压实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办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领导讲话精神,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8月8日召开全办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办干部把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逐项销号。
(二)科学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对照反馈的8条问题,逐一剖析根源,研究制定了《区委编办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8条问题细化为15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过程督导,务求整改实效。建立“周调度、旬研判、月通报”工作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推进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已完成的任务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截至2025年12月31日,5个方面8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还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有待深入”问题。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必修课,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二是拓宽宣传渠道。以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调研走访、日常工作交流等为契机,主动融入并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要求、“12310”举报电话等重点内容,相关政策和热线知晓率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强化“三定”执行监督。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向存在机构编制违规设置的单位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函》,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同步向相关单位传达省级层面机构编制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认真学习研讨、对照自查,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建立“日常监测+专项检查”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抽查。四是补齐档案管理短板。选派骨干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细化档案整理流程,强化责任意识与规范意识,从严从实把控档案整理质量。
2.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化”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必答题”。结合编办职能,将意识形态学习与机构编制政策解读、改革风险评估等内容深度融合,提升学习实效。二是建立“业务科室拟稿+分管领导初审+班子会研判”三级风险评估机制,在涉及机构编制重大政策、重要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主动前置意识形态风险研判环节,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确保出台事项科学稳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仍需压实”方面
3.针对“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问题。
一是规范议事决策。正式印发《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编办“三重一大”制度》(吴编办〔2025〕4号),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范围、决策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供刚性遵循。二是健全记录制度。对班子会议讨论过程、决策结果等进行全面、准确、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切实以制度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保障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推进。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问题,在班子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方面
4.针对“在防范廉政风险、规范财务管理方面还需更为重视”问题。
一是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备用金审批制度,明确备用金申领、使用、核销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从严把控备用金额度与使用范围,确保备用金管理合规有序。对各类经费支出实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核查”全流程管理,明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和责任主体,坚决杜绝无审批、超权限审批等违规支出行为。二是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登记制度。对现金支取、存入等业务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账核对,确保现金管理全程可追溯。同时,强化对工会现金使用的专项管理,明确工会现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要求,定期开展工会现金使用专项核查,切实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为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财务保障。
(四)关于“选用干部程序有待规范”方面
5.针对“干部交流轮岗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坚持把干部轮岗交流作为提升队伍活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抓手,综合考虑干部经历、专业特长,截至目前已完成3名干部轮岗,涉及综合、业务、督查等不同岗位,有效优化队伍资源配置,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业务互通、资源共享。围绕重难点任务推行跨科室联合攻坚,实行清单化管理、协同化推进。完善内部流转衔接流程,促进职能互补、行动同步,切实形成心齐劲足、运转高效的整体工作格局。
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补齐考察材料。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进行“回头看”,同步梳理排查在选人用人程序履行、标准规范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与漏洞,及时增补相关考察材料,确保“一人一档、材料齐备”。二是严格任免程序。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细化各环节操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认真对照选人用人标准,全面梳理完善各类会议记录、考察材料、职数预审表单等资料,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切实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开展《吴中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吴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等政策文件的深入再学习,通过集中研讨、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形式,切实吃透文件精神,精准掌握选人用人的标准尺度、程序规范和关键节点。
7.针对“干部档案审核及整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严格对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对自管的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工作,逐卷逐份排查档案材料在填写规范度、分类合理性、归档完整性、装订及时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个别干部档案材料缺失问题,明确责任人员与补全时限,精准推进材料归档补全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完整规范。二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吴中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推动其深刻领会政策要求,精准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鉴别审核、管理维护、查阅使用等各环节的标准规范,切实提升业务技能。三是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模糊疑问,主动对接组织部专业人员寻求指导帮助,通过专题答疑、现场实操示范等方式破解工作瓶颈;同时,选派骨干人员到区委组织部跟班学习干部档案管理实务,全方位提升自管干部人事档案的建档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实的档案保障。
(五)关于“巡察整改还不到位”方面
8.针对“部分问题本轮巡察仍有发现”问题。
一是提升会议记录质量。按照《会议记录规范模板》,要求记录人如实记录每位班子成员发言、表决意见及决策过程,会后由参会人员审核签字。8月份以来形成的各类会议记录均达到要素齐全、原汁原味。二是强化财务人员能力。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实操训练,对各类系统平台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升操作技能。
(六)关于“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均不涉及。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半年的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对表区委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办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成果,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二)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围绕“三定”执行监督、意识形态评估、内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对现有制度再作一轮系统性的优化完善,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全面转化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开展“三服务”、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上,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吴中新实践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5618886;邮政信箱: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编办;电子邮箱bb.zhk@szwz.gov.cn。
吴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