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是违规公款吃喝隐形变异突出表现之一,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聚焦小切口纠治违规公款吃喝,积极开展“吃公函”问题整治工作,与时俱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落实公函制度,督促到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区公务接待具体规定对公函使用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接待费报销应将公函作为报销凭证等等。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督促5家被监督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区公务接待具体规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学习,抓好责任落实。
督查自查充分运用,排查到位。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赴区人大机关,对区人大机关自2020年以来,共计87份公务接待台账资料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吴中区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其他被监督单位对本单位的公务接待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目前,4家单位共完成104次公务接待台账资料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如实报告自查结果。
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巩固到位。两年来,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先后将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和区接待办这3家被监督单位公务接待确定为派驻组年度专项监督项目,累计检查公务接待台账资料达265份,督促整改问题17条,推动完善《接待工作规范汇编》、《接待工作负面清单》等制度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公务接待中预报、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久久为功,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中公函使用的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各项流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