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法》是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又一重要制度性成果。”9月2日,吴中区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徐华东主持专题学习,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监察官法》的制定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制定《监察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精神实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监督、防治腐败,确保《监察官法》在全区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监察官法》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更高标准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有针对性地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提高自身免疫力,筑牢廉洁“堤坝”,坚决防止“灯下黑”,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彧,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王君围绕学习贯彻《监察官法》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