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深化推进标本兼治 强化规范落实专责监督
全力推动吴中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在中共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
方伟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市、区党代会部署,总结2016年全区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评议质询部分部门党(工)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区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吴中区委书记金洁同志对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规矩,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区纪委监察局连续五年被评为苏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从严落实责任,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定位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责任清单,实现责任清单个性化、全覆盖;在区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协助区委制定《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巡察实施方案,为区委顺利完成一届任期内的巡察全覆盖做好准备。做好省委巡视吴中、市委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各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和整改督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有效完成整改。制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开展换届纪律督查。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从严从细审核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开展区纪委委员评议质询重点部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提出建议26条,组织督查,推动反馈问题及时解决。强化述职述廉、集体廉政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对3名党员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切实推动责任落实。
突出挺纪在前,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连续第十一年开展“思廉、树廉、讲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制作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家规家训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教育提醒,制定实施《关于对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全年实施函询19件,约谈和诫勉谈话145人次。突出纪严于法。把党性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重点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严明纪律体现到纪律检查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实行初信初访“零暂存”,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312条,其中52.6%运用了第一种形态、32.7%运用了第二种形态、11.5%运用了第三种形态、3.2%运用了第四种形态。案件审理做到“先处理后移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执纪特点。保持高压态势。出台《吴中区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处置办法》,召集会办14次,对受理的348个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体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转立案58人次,同时对信访举报中的不实反映及时予以澄清,注重保护干部权益。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48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3件,经济案件35件,移送司法机关10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73万余元,重点查处了发生在国企、环卫、农村建房等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成效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完善与组织、政法、审判、检察、公安等单位的协作机制,执纪审查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
坚持巩固深化,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清风行动”实现“三个延伸”。从对象、范围和内容三个维度延伸督查,开展专项督查6次,累计检查74个单位的车辆节日封存情况和45个单位的财务账目,发现“四风”问题217个,问责132人次,其中,党政纪立案27件,追缴“四风”方面问题违规款61.5万元。认真办理上级纪委挂牌督办案件,深入调查9条涉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共立案12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全区范围内通报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典型问题4次,涉及典型案件8件。持续开展第三方作风效能暗访,对发现的75个问题所涉77人进行问责处理。受理办结省政风热线平台投诉50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坚持不懈突出长效治理。认真落实市委《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作风建设的意见》等制度。严格执行市委《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审核报备制度,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申报婚丧嫁娶事宜64人次。对受理的违反作风建设信访件和查处的案件,定期汇总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四风”方面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网络、“寒山闻钟”论坛和“12388”举报热线等社会监督平台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四风”问题。
落实严管厚爱,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顺利完成区、镇两级纪委换届选举工作,班子人员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纪律检查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树立“纪委委员不是荣誉,而是责任担当”理念,充分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按照中央纪委“两个为主”要求,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制度,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新提名配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24名。坚持从严教育管理。从严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五个注重”,深入开展14项重点学习活动。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34人次。制定落实《进一步加强委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制度》和《吴中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引导干部严格自律、认真履职。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单位有关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双报告”制度,全年共有78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单位突发情况、外出等事项进行了报告。认真办理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及作风建设规定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严防“灯下黑”。组织参加省、市纪委举办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题培训,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和知识更新培训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和能力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个别地方和部门党组织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跟踪督查不力,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责意识不强,责任追究刚性不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方面,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存在偏差,党组织负责人带头谈话未形成氛围,对党员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纠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尚待规范;推进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单位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党员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隐形变异情况依然存在,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遏制腐败方面,少数党员不收敛、不收手,部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不能腐的制度、不想腐的堤坝需要加快构筑;自身建设方面,一些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和学习领会不深,工作实践中还存在能力不足、创新不够、作风不实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科学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和重要启示,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我们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全会要求,必须坚持“四个始终”,做到内化于心提高认识、外化于行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始终践行“四个意识”,持续凝聚前进力量。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时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纪委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必须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信仰,把握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把纪律检查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思考、谋划、部署和开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在“根植吴文化、建设新吴中”的征程上凝聚起更加强大的力量。
始终围绕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胜利、坚定反腐治腐的信心,也要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保持政治清醒,直面挑战,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在强化“不敢腐”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固本,深化源头治理,持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在标本兼治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始终秉持为民宗旨,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对党忠诚与服务群众有机统一起来,把群众的心声心愿和热切期盼作为我们的努力方向,把群众满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检验标准,将执纪为民的理念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新媒体平台,拓宽社情民意采集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
始终强化自身建设,持续规范监督执纪权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在自身建设上保持清醒警醒,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信任是鞭策,更是考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篱笆,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确保监督执纪权力规范运用。
三、2017年工作部署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第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的开局之年,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市、区党代会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扎紧制度笼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全面建成区强民富、城乡协调、文明和谐的新吴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践行新理念
坚持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担起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强化全面监督职责,领导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对同级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执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执行情况检查督查,以清单落实推动责任落实。
坚定履行纪委专责机关职责。全区纪检组织要准确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这一定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着力加强对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与制度疏漏,规范权力运行。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解决好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坚决运用好问责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要敢于较真碰硬,重点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频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重点围绕定责、明责、查责、追责等关键环节,健全可落实、易操作、好考核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体系,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推动责任压紧夯实。
(二)严明纪律规矩,在维护政治生态上务求新进展
以坚定立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把维护政治生态摆在重要位置,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和家风家训教育,提升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的意识,自觉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突出讲原则、守纪律、有规矩、拒腐蚀,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通过“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要让身在其中的人,清清爽爽、干净干事,让置身其外的人,闻之向往、见贤思齐。
以有力措施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各项纪律严起来、立起来,落实到位,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按照纪律规矩办事,自觉增强看齐意识、核心意识。
以负责态度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坚决落实党中央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认真梳理排查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时处置涉及选人用人的问题线索,严肃认真开展核查工作,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负责的干部负责。
(三)严格正风肃纪,在深化作风建设上谋求新作为
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巩固与防变异并举,既要紧盯违反作风规定、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研究“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形式,不断采取有效措施,以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的劲头,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进一步完善“清风行动”联动督查机制,及时甄别和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继续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从严纠正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注重运用大数据资源精准发现问题,整合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监督、巡视巡察等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寒山闻钟”论坛等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引入政风热线、网络舆情、审计情况、政法信息等数据资源,准确把握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和挂牌督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农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扶贫救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从严净化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良性发展。坚持抓党风与树新风相结合,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评估作风建设成效,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开展。领导干部要坚定文化自信,带头弘扬社会新风,言传身教管好亲属和家人,以良好家风引领社会风尚,注重发挥“吴文化”深厚底蕴,充分挖掘暴式昭、王鏊、叶圣陶等廉洁文化资源,努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源头防腐治腐上落实新举措
着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执纪审查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增量为目标,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点查办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建立健全与司法、审计、财政、环保、税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机制,深化涉纪信访集体会办制度,同时注重对网络等新领域线索的收集,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强化问题线索管理,集中排查、定期评估、规范管理,着力提高发现线索、调查取证、突破案件能力。
着力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六大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规范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的使用条件和工作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按照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标准,做好“四种形态”数据统计工作,发挥统计分析的研判引导作用。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能力,细化实施办法,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信访举报归口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开展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探索从以“信”建档逐步转向以“人”建档,动态掌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
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注重运用制度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剖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制度规定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权力内控、透明运行、风险预警、第三方评估、滥权惩戒五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结合吴中实际,织密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着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突出以案明纪,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研究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从源头防范违纪行为,着力构筑“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五)注重务实有效,在推进体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
推进区委巡察工作,把握政治定位。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巡察,查找政治偏差,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及与该问题相关联的人和事,探索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通过有侧重点、有针对性的巡察,精准发现问题。对巡察发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整改落实,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抓好巡察工作时序统筹,确保在四届区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突出作用发挥。根据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摸底排查,掌握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情况,做好工作调整衔接,探索管理监督制度,加强管理保障,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引导派驻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深入排查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
推进“两个为主”要求落实,实现工作延伸。继续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信息系统和后备干部人才库,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定期听取下级纪委工作汇报,不断深化基层办案人员跟班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基层办案、及时提供执纪审查业务指导等方式,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
(六)突出严管厚爱,在打造执纪铁军上树立新标杆
更加注重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培养,有针对性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重点强化掌握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方法,注重强化学思践悟,真正以理论指导实践。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政治文化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找准工作定位,自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者、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者。深入贯彻市纪委“问责行动”、“聚力行动”、“提升行动”、“深化行动”、“规范行动”、“强基行动”等六大行动部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干部培养、选拔、考评、激励机制,形成能者上、勇者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跟班培训、以案代训、专题培训和轮岗锻炼等形式,切实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健全纪委委员工作机制,探索纪委委员参与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评议质询及考核测评等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更加注重监督执纪权力规范运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各环节的风险点,对目前已有的执纪审查各项规定制度进行梳理,对照要求从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到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执纪审查各项流程进行细化规范,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程序进行工作规程设置,完善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实现执纪审查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规程的规范化管理。对照上级监督执纪审查要求,强化执纪工作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切实规范监督执纪权力运行。
更加注重队伍监督管理。充分体现严管厚爱,在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爱的同时,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发挥谈心谈话、述职述廉、廉政风险等制度的作用,突出对内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单位有关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双报告”、离任交接等制度。开展“智慧监督”,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内部审查机制,认真办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以案谋私等行为,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严肃查处,对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要调整岗位,严重的要从严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止“灯下黑”。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探索自我监督和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多角度多层次实施监督,切实保证监督效果。加大公开力度,将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更及时、更全面地向社会展示,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充分发挥“吴中清风”网站宣传、公开和警示作用,定期向人大、政协和党外人士等通报工作情况,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巩固深化推进标本兼治,强化规范落实专责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为全面建成区强民富、城乡协调、文明和谐的新吴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