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8月28日至10月12日,对区文体局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11日正式向区文体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逐个狠抓整改。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开展部署工作。12月12日,区文体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二)成立领导小组。12月21日,局党组会议听取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周一风同志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任组员的区文体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制定工作方案。局党组在12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讨论通过并下发了《区文体局<关于巡察区文体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党支部提高认识抓好整改,对照分工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1)关于“局党组对增强新时代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认识尚不够全面,文体、文旅协同融合发展思考还不深、办法还不多、创新还不足,‘根植吴文化、建设新吴中文’化品牌受众面不够广”的问题。一是组织区文体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再次以自学加党日活动导读的形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是报告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论述,进一步认清了文化和文化建设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地位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在新时代以什么样的立场和态度对待文化、用什么样的思路和举措发展文化、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和目标推进文化建设等重大问题。二是全面梳理吴中文体旅资源,结合即将实施的行政机构改革,提前思考和谋划了文体、文旅深度协同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及“三定”方案供区委组织部参考,强化全区文体旅一盘棋意识。围绕“根植吴文化,建设新吴中”主题,打造“活力、乡愁、创意、智库”四个吴中文化品牌,初步拟定2019年文体工作计划。
(2)关于“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不够突出。局党组议事规则尚不清晰,局文件明确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三重一大 ’决策议事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区文体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二是在2018年12月底中层干部例会上再次明确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局党组、各党支部和局领导班子、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的要求,并纳入2019年初与各支部、各直属单位签订的《党的建设责任书》内容。三是把“每季度组织至少1次各支部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流学习或培训”纳入2019年度文体工作计划和党总支工作计划。
(3)关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不到位。局党组风险把控意识不够强,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人员报酬等情况掌控不足,没有很好履行监管权责,内部审计流于形式。对评弹团长期不规范发放津补贴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加以纠正”的问题。一是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党总支委员挂钩联系直属单位和基层党支部名单,明确“各局长和党总支委员每月至少联系分工挂钩的直属单位和党支部1次,详细了解掌握分工挂钩单位的日常管理、业务开展和人员思想等情况”要求。二是强化把控财务风险的意识,特别是对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人员报酬问题,全数纳入局领导班子讨论决策议题,逐事逐人的由局领导班子进行研究决定。认真落实监管权责,2018年7月对评弹团进行了财务审计。三是结合区评弹团、沪剧团机构改革,草拟了两团绩效方案和考核办法报区人社部门审核。
2.贯彻文化新发展理念仍有欠缺。
(4)关于“区文体局对吴中文化深厚底蕴挖掘度还不够,彰显亮点特色的创新思路还不宽、抓手仍显不足,推动吴中文化资源禀赋优势向文化产业效益转化行动偏缓,文化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艺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山水苏州·人文吴中”等主题继续在全区深入挖掘各地文化特色、文化底蕴,引进文化类专家学者,创作文化精品,创新文化理念,创作一批能够彰显吴中特色亮点,展现吴中文化自信的优秀作品,并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扩大吴文化影响力。二是举办了“飞扬新时代 文化赢未来”——2018年吴中区优秀文艺团队大展演,以团队为单位展示我区2018年原创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成果,通过评奖评优的方式对全年的精品创作进行总结和表彰,鼓励优秀文艺团队继续在全区深入挖掘各地文化特色和文化底蕴。三是拟于2月召开2019 年吴中区群文创作会议,继续收集整理全区文艺创作素材,深挖吴文化,为2019年的精品创作指明方向。评弹团将以太湖围网拆除的故事为蓝本创作一台歌颂新时代太湖渔民高风亮节的全新中篇弹词《太湖情》。
(5)关于“打造优质文化产业层次还不够高,龙头企业不多、集聚效应发挥不足,文化相关企业数量2015年以来保持两位数增长,但文化产业收入增幅有限”的问题。充分发挥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杠杆作用。一是落实2018年区级文体产业引导资金,并根据调研决定对投资额度较小的苏州星始户外体育用品研发项目、“美丽吴中”系列展项目、“双面异色异样”缂丝技法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扶持额度的调整。二是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动工匠园载体建设,打造苏豪文化产业园示范文化产业园区,助推产业发展,使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继续通过苏州文创峰会,创意集市,创博会等宣传推广工匠园,使工匠园成为吴中传统工艺产品交易的新载体、新平台。通过市、区两级文化产业资金的扶持,文化项目的引进,逐渐将苏豪文化产业园打造成市级示范文化产业园区。目前苏豪文化产业园区已经引进了凌云扇厂、蔡霞明缂丝馆、奇石馆交易平台、旗袍等著名的传统工艺企业,正积极对接苏州姜思序堂、苏州市欧星丝绸纺织品有限公司落户,并即将建设二期工程。三是通过资金扶持手段壮大苏州新华文化营造有限公司、苏州紫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苏罗丝织品染绘及文化艺术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等企业发展,逐步成为吴中优秀文化体育企业。
(6)关于“推动文化遗产‘活’起来创新办法还不多,一些优秀文化遗产还处于‘冬眠’状态,协调推进吴中博物馆建设等重点项目仍需持续发力”的问题。一是创新文物保护方式方法。开展吴中区省级文物安全综合管理试验区建设,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和文物安全移动巡查APP开发项目建设。积极探索私人古建筑保护新路径,通过三方协商,与私人签订保护协议的方式,助力解决我区私产古建筑的保护利用的困境和难题。二是抓好文物修缮保护工程。主动联系国家文物局和敦煌研究院,对国保单位罗汉塑像进行全面勘察,针对修复技术难题制定详细的保护方案。开展紫金庵罗汉塑像(附属建筑抢险加固)保护工程,启动紫金庵罗汉塑像数字测绘工作,保圣寺罗汉塑像安防工程等文物维修工程建设,持续跟进文物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三是推进吴中博物馆建设。截止2018年底区博物馆主体建筑已完工,内装方案和展陈大纲基本确定。计划2019年3月底前完成北侧玻璃幕墙施工,力争2019年上半年完成室外景观铺地等土建收尾工作。尽快启动博物馆内装工程和智能化信息化、安防系统工程,配套做好专业库房建设。依据展陈大纲,开展展陈形式设计工作,计划于上半年确定“吴文化”展陈文案,适时启动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并继续推进展陈所需的文物征集和修复等工作。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紧。
(7)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系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党的基础理论测试情况反映,个别党员对“四个全面”、“两学一做”概念不清,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全。对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还需进一步提高,以新时代新发展理念指导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实践还不够,促进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还不多”的问题。一是督促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在局党总支2019年工作计划中明确“每半年邀请专家学者为局系统全体党员职工上1次辅导讲座”。二是组织了1次《吴中区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口袋书(2018年版)》应知应会内容考试。三是在局系统组织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成果的转化运用”大讨论,并将讨论成果体现在2019年工作计划中。
4.意识形态责任压而不实。
(8)关于“作为文化主管部门,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相混淆,缺乏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2018年度局工作计划中只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的二级内容,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班子对照检查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和各直属单位、各党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总结,以及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月度中层工作会议中突出体现。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早掌握新情况新动向,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8年年中和年末分别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交流材料上报区委宣传部。2018年12月组织开展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完成台账资料并通过检查。2019年1月19日召开2018年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局系统各党组织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完善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召开局班子会议,要求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写入述责述廉报告,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全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于2019年1月3日召开2018年吴中区文化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暨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会上,局班子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暨年度工作总结,班子成员作了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同时还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对2018年局党组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进行了“一岗双责”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区委组织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强化了对意识形态方面考核,在此基础上推荐确定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1名和全员绩效考核优秀人员2名。
(9)关于“劳务派遣人员未纳入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考虑,思想底数不清,存在一定隐患风险”的问题。一是通知各下属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填写《劳务派遣人员信息表》,对局系统共41名劳务派遣人员(含服务外包人员)的个人情况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摸排建档,同时将该做好劳务派遣人员(含服务外包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用人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掌握全员思想底数,逐个排除隐患风险。
(10)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利用媒体平台发声较少,社会关注度不高”的问题。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苏州吴中”和官方微信“吴中发布”,以及单位“书香吴中”等媒体平台发声,提高文体工作的社会关注度。据统计,2018年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461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大部分信息配插图片。“书香吴中”官网电台全年累计发布430条读者活动信息,获评第一届公共图书馆创新创意征集推广活动最佳创新奖。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
(11)关于“执行干部提拔任用程序还不够严谨。‘一把手 ’末位发言制度未能完全执行到位,部分选拔程序缺失,存在会议讨论日期与票决日期不一致等情况”的问题。一是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局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前公示、任职等提拔任用程序。严格民主推荐表、测评表、票决表等制作,杜绝出现会议讨论日期与票决日期不一致的现象。在局党组票决环节,坚持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二是2018年12月新提拔任用1位中层干部的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从“动议”环节起就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12)关于“干部梯队结构有待优化,局机关股级干部整体年龄偏大,科室带头人建设力度仍需加大,年轻干部、专业化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于2019年1月初,上报了局机关中层干部情况汇总表和个人信息表,为下一步对局机关中层干部进行组织研判作好准备。根据区编办文件精神,上报了局机关混岗人员情况表,为下一步在局机构改革过程中看逐步减少混岗人员做好准备。根据区人社部门要求,于1月中旬梳理并上报局机关和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情况。下一步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工作,依据新的“三定”方案,适当调整机关股级干部队伍,优化机关股级干部年龄结构。二是继续推进局系统“青蓝工程”,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科学制订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助推年轻干部向骨干型人才发展。
(13)关于“干部任用管理不严格,干部混岗现象较为突出,局下属事业单位10名事业编制人员混岗到局机关担任中层。个别干部无依据享受职务待遇”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格干部任用管理,依据新的“三定”方案,按实际工作需要程度,逐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岗现象,进一步理顺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关系。二是针对文体窗口负责人无依据享受职务待遇的情况,由分管局长和所涉单位负责人对涉及干部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认真做好其思想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会同所涉下属单位人事、财务工作人员对涉及人员的职务待遇进行了纠错。同时,对机关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举一反三,对局系统共38名中层干部人员的职级及待遇进行了核实,严格按照其对应职务发放年终待遇。
(14)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个别干部长达10年没有轮岗交流”的问题。对个别长期没有轮岗交流的干部,拟结合本次机构改革进行岗位调整。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6.党建责任制落实仍有短板。
(15)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开展‘三会一课’不够正常,2015-2017年局党总支党员大会次数不达标。机关党总支、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存在以业务会代替党支部会议的情况。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开展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全”的问题。召开1次局系统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明确党建责任制落实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人名册,并明确负责人具体工作职责。组织开展1次党务知识培训,明确基层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具体事项。结合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组织生活会),开展好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和党小组负责人抓好时间、内容和学习记录的落实。
(16)关于“党建工作台账记录不规范,文管办党支部会议记录存在后补情况”的问题。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建立“组织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活动规范、保障规范”等五个方面台账档案。约谈批评文管办支部书记,督促其及时做好党建台账登录、归档工作。
(17)关于“党费收缴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未按月缴纳党费,个别党员两年一交党费”。一是除离退休党员外,其他在职党员党费收缴已经一律使用建行APP软件进行交纳。今后凡不按期缴纳党费的,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剧团党支部对1名退休党员两年一交党费情况进行了约谈批评,党总支副书记对剧团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批评,督促其严格落实党费收缴有关规定要求。
(18)关于“基层党员管理教育力度不够,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查摆问题不深刻,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空洞、缺少辣味。评弹团对经常外出演出党员缺乏有效的分类管理和考核机制,党员教育机制有待改进,管理仍需深化”的问题。一是局党组12月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上旬前局党组和各支部还将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主题,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局党总支委员列席各支部会议。二是剧团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支部工作、组织生活台账记录和苏州市智慧党建平台的登录工作。三是剧团党支部2019年1月底前到码头看望党员演员,开展谈心、座谈,及时了解党员演员在书场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3月份前将完成党员冬训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
(19)关于“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有偏差,还未完全与党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一是在1月3日召开的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暨系统中层干部例会上重申党对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学习了区纪委印发的省纪委通报的5起案例,要求文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严格落实津补贴和其他福利发放规定要求,对未经集体讨论且无文件依据和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的,坚决不发放,工会福利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从工会账户中列支。
(20)关于“个别下属单位仍有未经集体讨论、无文件依据、未报主管部门备案发放津补贴和其他福利费用现象”的问题。一是结合区评弹团、沪剧团机构改革,制定两团绩效方案和考核办法,报区人社部门审定后严格实施。二是对区评弹团主要负责人实施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警示谈话,敦促其充分认识到当前评弹团津补贴发放模式下存在的廉政风险,在区政府新的绩效方案和考核办法未出台前,严格按照区有关财务规定过细做好评弹团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8.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得不够牢。
(21)关于“局党组视野思维还不够宽,谋划推动工作站在部门条线角度思考的多,与基层实际需求契合度还不够高,如文化四送工程送展览下乡社会反响不一”的问题。一是完善丰富局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内容。3月底前制定出台2019年度局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加强对局党组成员的在职学习和考察培训。二是依托“吴中文化云”平台丰富文化四送工程的节目形式。1月4日召开了吴中区“文化苏州云”上线工作推进会议,召集全区各镇、街道文体中心“文化苏州云”工作负责人和运营管理员,对“文化苏州云”平台的运营和管理进行集中培训。1月8日参加“文化苏州云”平台上线、市区共建签约仪式,正式启动“文化苏州云”平台。“文化苏州云”项目集文化建设、文化惠民服务、文化数据分析为一体,区文化馆作为共建单位,积极运营平台,提供文化活动预定、文化场地预约、公共文化配送、文化团队展示、文化消费补贴、文化志愿服务、图书借阅等服务。2019年1月17日,江浙沪评话名家新星新年大会书在区公共文化中心保利大剧院举办,作为“文化苏州云”上线以来第一个上传平台的演出,预约服务一经开通就获得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门票一抢而空,群众反响良好。
(22)关于“推动文化市场有序发展方面攻坚克难还不够的”问题。切实推进行政审批下放。6月,区政府办发文《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并印发区级机关下放(委托)木渎镇行使的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确定22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木渎镇,11月区政府办发文《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并印发区级机关下放(授权)甪直镇行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权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事项清单(吴中区级权限)的通知》,确认8个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甪直镇和开发区行使。协助木渎镇、甪直镇、开发区、度假区填报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要求、内容等。6月积极参加木渎镇、甪直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集中业务培训会,对接开发区审批局业务人员并开展业务培训。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的整理,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委托下放到位。2018年10月,梳理下放镇级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局行政权力事项43项(除奖励类),可下放4项受理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38项,可下放办理类3项。12月与开发区审批局完成对接工作,开发区开始承接审批业务,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实地指导交流。接下来,将落实省、市、区上级部门的精神,明确各方管理权限和所需履行的职责,于2月份开展全区文化体育市场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制定模板化工作指南等;并拟定包括“工作报告制度、会议制度、抄告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等”的《吴中区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确保审批的规范、高效、公证。
(23)关于“对黑网吧整治研判还不深透、办法还不多、成效还不明显,2016年以来黑网吧举报仍呈逐年上升趋势”的问题。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相关镇、街道以及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并研究制定了《吴中区无证网吧整治方案》草案,为有效解决我区黑网吧问题出谋划策。二是立即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反复举报的黑网吧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拒不整改的黑网吧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加强区联动中心巡查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全力以赴完成无证网吧的现场检查、督促停业整改工作。2018年12月主动与木渎公安派出所联系沟通,对木渎谢村无证网吧举报居高不下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制定了整治方案,12月12日下午文化执法人员联合木渎公安派出所对木渎谢村3家黑网吧进行了联合集中取缔,现场对场所大门进行了破拆,扣押经营场所内的全部机器设备177台,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木渎谢村连续数月黑网吧举报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2018年12月中旬,针对吴中高新区蠡墅一黑网吧被新闻夜班车媒体曝光后,文化执法部门立即与吴中高新区进行了联系沟通,及时送达了责令整改告知书,并多次督促其关停整改,在吴中高新区和文化执法部门的联合威慑下,该网吧彻底关停。2019年1月初,文化执法大队再次与城南街道进行了沟通联系,对尹西工业园一黑网吧拒不整改问题进行了研究,采取了联合告知,现场督查的方式,迫使经营者改变了态度,正在积极联系变卖机器设备。2018年12月份,共完成区联动中心巡查交办的黑网吧处置案件382个,2019年1月目前已完成处置案件313个,2018年全年完成交办案件处置2312个。全区的黑网吧数量已从2016年的800多家下降到目前的500余家。下一步将结合331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黑网吧的整治力度,努力使我区黑网吧数量逐年逐步下降。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24)关于“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上思考谋划不足,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存在重布置传达、轻执行监督情况。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仍显模糊,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还不够紧”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在2019年1月3日主动听取了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计划3月底前结合区纪委监委下发的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分析1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监督执行。二是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
(25)关于“管党治党压力向下属单位传导层层递减,个别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处于‘空转’状态”的问题。与直属单位签订党的建设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各直属单位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做到工作留痕。
(26)关于“廉政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对财务管理、项目建设、购买服务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缺乏监督检查及防控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还未常态化”的问题。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财务管理、项目建设、购买服务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制度措施。
10.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存在不足。
(27)关于“对‘第一种形态’认识不清、运用不当,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中写有对新上任的中层干部,由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对其开展诫勉谈话。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够经常,巡察发现,2015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仅4次”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科学认识、运用“四种形态”。二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知》,4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帮助党员干部纠正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28)关于“2016年全年单位财务账套错用事业单位会计账套”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财会业务学习,对新的操作系统、新的财务规定、新的会计制度作深入研究。
(29)关于“费用反映不准确。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等费用记入往来账目,未在经费支出科目中体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记账核算要求,将差旅费、招待费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从2016年始,设立工会专项账户,工会福利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工会专户中列支。其它非税往来经费全部列上级补助收入上缴区财政。
(30)关于“随意调整年末招待费余额,2016年12月局机关‘一般招待费’科目无依据调整至其他科目,调减‘一般招待费’金额31004元”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要求,局党组牵头查清“调整年末招待费”的原因和事由。自2017年起进一步压缩一般公务接待和业务活动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报销制度,坚决杜绝经费科目随意调整现象。
(31)关于“2017年6月文化馆支付购置新馆办公设备尾款9962元,以收据入账”的问题。通过财务工作群进行日常沟通。严格执行区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和《吴中区文体局加强财务管理暨有关事项及时公示公开办法》,加强对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票据、合同和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
(32)关于“个别培训费合同方、收款方、开票方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和审查,以及相关费用支付,对合同主体合格性、内容合法性、支付合规性等进行细致核实。二是针对区评弹团培训费合同方、收款方、开票方不一致的问题,对具体工作责任人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警示谈话,严肃指出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和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3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2017年12月区文保所支付文物征集费用153.5万元,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一是加强登记,区文保所已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将该批文物作为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为了防犯文物遗失风险,该批文物已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期间,经文管办保管部工作人员清点全部列入文物库房清册,待区博物馆建成之后一并移交吴中区博物馆。二是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文保所于2018年12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和文物资产保管员集中学习了《区政府关于印发吴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17〕118号),并于12月26日在年度职工会议上再次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以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做好文物资产登记入账工作。为了有效防范文物遗失风险,文保所于2018年12月底前集中开展了对已征集文物资产的梳理和核对工作。经确认,2016年至2018年期间区文保所共征集文物55件,总价值约1031.54万元,这批文物保存在区文管办文物库房,并已在《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中入账。2018年12月28日,文保所完成对已征集文物资产的登记入账工作。计划在区博物馆建成之后,一并移交给吴中区博物馆。四是建立并完善制度规范,切实加强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018年12月,文保所根据《吴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了《吴中区文物保护管理所资产管理办法》,在制度上规范了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的使用和管理。2018年底前,资产管理员依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了年初资产盘点工作,并及时登录江苏省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了资产信息的更新录入。
1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34)关于“彩票公益金未专款专用,部分体育彩票公益金超范围列支,用于平衡一般预算,如购置电脑耗材及维修、储藏仓库货架、复印、办公电话费以及住宿差旅费等”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体彩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范围,重申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于平衡一般预算和日常公用支出,确保体彩公益金专款专用。二是局党组对局机关财务科主要负责人实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警示谈话,严肃指出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和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35)关于“部分市级下拨资金未专款专用。2015年11月苏州市下拨专项资金18.4万用于举办2015年苏州市中小学生手球、击剑比赛,区文体局违规列支资料整理印刷、足球比赛及工会经费等”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各专项资金的管理,联合区财政制定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对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和资金拨付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每年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能。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补助资金规定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区财政要求,2018年起我局所有上级补助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非税专户,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1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36)关于“部分外包服务项目未按规定走政府采购流程,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的问题。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要求,并严格执行。确保后期区团拜会等大型文艺演出,凡金额达到区政府采购标准的,均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服务外包项目按规定走采购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37)关于“2015-2017年区文体局春节团拜会策划组织活动,每年活动费用在20万左右,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局党组在全面查清“2015-2017年区文体局春节团拜会策划组织活动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对文化科当时负责人实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警示谈话,严肃指出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和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38)关于“2017年7月区文管办支付‘吴中文物 ’出版费27万元,无政府采购相关材料”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采购项目付款流程。严格核实采购审批表、财务票据、项目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对分期付款的项目,在每次付款凭证后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并注明原件所在的第一次付款凭证号,方便核对和查证。如2018年12月,文保所完成“博物馆原文物库房安保服务”项目采购,2019年1月文保所财务人员对上年度采购项目支付情况进行自查。二是严格落实项目报告制度。坚持项目申请报告制度,对计划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和采购申报。明确项目责任人,细化工作分工,对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区文体局《项目申请报告表》,并提供项目依据、具体内容、预算明细、项目合同等资料,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局班子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再实施。三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吴中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和资金拨付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扶持、引导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规定的行动自觉,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一)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新战略。要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文体干部队伍,以优化“一核一轴一带”布局为契机,在增强文化自信上聚焦发力,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质量,特别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高文化阵地和文化活动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
(二)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提升下属单位党支部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文体优势,积极推动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组织活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形成共识中凝聚力量。
(三)进一步压紧管党治党责任。要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抓好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区文体局<关于巡察区文体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无死角。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红脸出汗”、抓早抓小的意识,有效运用、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教育警示作用。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吴中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65251805 ;邮寄地址:吴中区越溪镇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座6楼;电子邮箱:wzwtxx@163.com 。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局党组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