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13日,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4日,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指出了社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和“一个加强”等方面存在的13项25个问题,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纪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入手,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从严治党、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过程。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3月5日,召开社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党组书记任组长,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随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就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围绕“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四统一”要求进行了深入动员,从讲政治、顾大局、明规矩、高标准等方面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全面统一思想认识。3月11日,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情况,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深入开展查摆剖析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改彻底,党组领导直面自身建设、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为下一步的整改落实筑牢了思想基础。三是认真部署整改方案。党组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专门梳理和细化分析,研究制定了《中共苏州市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65条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逐一对照,逐项落实,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分工,社党组书记坚持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形成巡察整改落实的“头雁效应”。四是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注重抓早抓实,坚持立行立改,迅速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对长期性、基础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平时学习教育和纪律考核。对所有整改问题实施“销号落实”制度,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均按照整改时限有序推进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区供销社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牢固规矩意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相对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党组成员“四个意识”,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制度管理,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制度汇编》,班子成员自觉加强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组织专人对区供销社现有的银行账户、遗留印章、债权债务和股权股金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向区政府作了专项报告,正待向区国资办移交。三是浒关黄花泾仓库三期拆迁相关情况已按要求向区政府进行报告,预计5月将启动拆迁。
2.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吴中区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分管领导提议、主要领导审议、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了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议事和决策应遵循的原则、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等,规范了议事和民主决策程序,对于会议内容如实进行记录,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进行归档保存。
3.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尚待做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全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对接各镇、街道,切实履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制度,推动社区(行政村)回收点、分拣中心均匀合理分布。二是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做好2020年农药、化肥集中采购招投标工作,调整部分农药倒差价补贴方案,以便更好地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及生物农药的使用。三是由分管领导带领职能科室赴各镇、街道,督促属地政府做好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对接和考核工作,6月起将指导各地研究制定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及回收解决方案。四是进一步发挥供销社行业指导作用,职能科室人员每月对各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4.关于“农资配送服务监管尚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门联系东吴农资公司,督促其落实好农资进货单、供货单记录和保存制度,以便与电子平台数据进行对比核实,同时要求将市、区两级淡储旺供承储化肥与自营化肥分别存储,确保存储独立、有序。4月中旬由责任科室赴农资公司对农药、化肥配送和存储情况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重新调整区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农药集中采购工作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流程,如有追加采购、价格变动等情况需由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决定。2020年的农药(化肥)集中采购工作已经严格按规定完成。三是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定期对各镇、街道农药配送网点进行实地检查,重点监督农药进、销、存情况。
5.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尚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明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二是4月初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赴临湖等地调研专业合作社和为农服务社情况,对接镇(街道)研究做好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办法。三是将按照苏州市“六有”标准提升改造基层供销社作为2020年的重点工作部署抓好。
6.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还应注重质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夯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效,坚持每月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分管工作,每次在学习基础上做到领导干部主动发言,交流心得,2、3月份中心组学习中穿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4月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二是统筹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学习制度》,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疫情期间引导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自觉制定学习计划,利用“学习强国”APP等平台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开展好自学,对学习分数前三名的党员颁发流动红旗予以鼓励。4月份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读书交流会和党课,并组织党员参与苏州市2019-2020年度基层党员冬训知识竞赛,巩固党员学习成果。结合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供销社党员干部对理想信念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应稳步推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贯彻上级精神,凸显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重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与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3月份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之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论述”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党组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各类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加强了舆情预判和措施防范工作。每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加强惠农政策普及宣传,4月下旬赴甪直、金庭组织开展“农资下乡”宣传,继续扩大供销社化肥、农药集中统一配供工作影响力。
8.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推荐1名优秀中层干部到村挂职第一书记。二是结合《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弘扬三大法宝 再创火红年代”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开展《公务员法》答题知识竞赛、赴昆山参观学习“昆山之路”精神等活动,提升机关公务员能力素养。三是坚持把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老员工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原聘用的高龄退休人员已全部清退。
9.关于“干部管理有待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突出干部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动议酝酿、预报审核、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报批审核、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流程,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程序。二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行定期交流,对合作事业科、发展规划科2名任现职时间较长的科长进行轮岗安排。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民主生活会全过程,会前认真准备撰写自我对照材料,开展谈心谈话;会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会后接受监督,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3月11日,社党组以“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为主题,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根源,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党支部发挥主体作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针对问题、触及思想,严格落实谈心谈话、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各环节,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单独召开,不与工作会议或其他会议合并,会上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由“一人讲,大家听”转变为“人人参与,共同提高”。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详实记录会议议程和重要发言,按照时间顺序规范记录于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和智慧党建平台。
12.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社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社党组“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社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二是在4月召开的支部委员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区供销社支部委员分工细则》,明确各支委委员工作分工,并且按照三年一换届的要求,向上级党组织申请进行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相关重要的过程性材料将按规定妥善留存。三是将重要党务工作转交至正式党员专人负责,并给党务工作者发放《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加强党务工作理论学习。对支部台账重新翻看、整改,明确台账记录要求,记录清晰、要素齐全、材料完整,特别是党员名册、会议签到表以及支部换届等重要的过程性材料要妥善保存。
13.关于“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取制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措施和流程,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工作,对于价值较高(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采购须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通过苏州政府采购网采购,并在购置后及时登记入册。
14.关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规定》,在规范津补贴发放中严格落实“一律不准自行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的规定,同时加强对单位预决算规范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消除违规可能。
15.关于“公务接待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认真把控财务工作,财务报销流程不得随意变化,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在公务接待的人数与用餐标准方面严格执行财政规定,明确报销手续与报销标准,牢牢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比例,彻底杜绝公务接待违规情况。
16.关于“责任担当尚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把反“四风”问题纳入日常工作清单,切实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压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二是规定职能科室每月对农资公司、各地农药配送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开展监督检查,如发现门店私自销售违禁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主动联系会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职能部门进行有效查处。三是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对历史遗留的公款私存等问题全部清理整改到位。
17.关于“联系基层尚需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全区“三农”工作重点和供销社实际,深化基层走访调研,聚焦农民最关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3、4月间由相关领导带领业务科室赴东吴农资公司及临湖、木渎、横泾、甪直、金庭等地,重点对配送网点、大农户、基层社等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掌握农业生产实际需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完成了今年全区农药、化肥的集中采购招投标工作。4月下旬组织2次“农资下乡”服务活动,进一步宣传指导农民提高安全用药知识和技能,拉近区供销社与服务对象距离,提升基层满意度。
18.关于“‘庸懒散’问题尚需根治”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考勤制度》,明确考勤具体办法、责任处室,完善上下班规定、外出报告、请销假手续等相关条款,加强机关纪律整顿,每月如实填写个人考核表,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打分,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人员打分,考核结果由人事保存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依据。
19.关于“廉政教育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发挥警示教育治本作用,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认真制定全年廉政教育计划,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二是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干部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规定》,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以廉政为主题进行谈话每年至少一次,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贯彻落实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及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4月份已开展提醒式谈话2次,内容涉及遗留印章的封存、年度考核考评情况等。
20.关于“风险防控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完善区供销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4月份,领导班子、各科室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加大防控力度,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和制度,修订完善了《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二是经纪检派驻组同意,结合我社实际,全年至少召开2次廉政分析会,各科室负责人在分析会上分别汇报本科室的廉政工作、风险点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社党组结合单位廉政工作总体情况,对农资配送、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分析并提出防控措施。三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于3月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2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3月份,根据班子调整重新制定了社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及党组成员责任清单,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发生。二是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中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每季度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科室监督检查1次,了解纪律、工作情况,并及时填报“两个责任”履责纪实平台信息,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有序,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一岗双责”意识,班子成员将履行“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党组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2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欠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增加《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规定》中关于加强代管资产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代管资产工程项目监督,相关材料主动提交审计机关审计。
2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需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遗留加油卡、公款私存等问题已在巡察期间清理纠正。二是修订完善《吴中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每半年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规定,在票据管理、支付审核以及预决算公开等重要事项上,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规定的工作流程,确保财务管理规范。三是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定期盘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延续性。
24.关于“在加强对巡视巡察、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梳理供销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重点完善工程建设、公章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印发《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制度汇编》,针对单位遗留的历史问题已进行全面清理盘点,相关遗留物品已进行封存处理。二是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组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加强与基层社、合作社、大农户、农资公司、农资配送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紧密联系,广泛开展农资下乡、放心肥药推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宣传等活动,积极参与生态涵养区建设、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不断深化供销社改革,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目前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对区供销社代管资产、银行账户、留存资金、债权股权、遗留公章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专项报告,在3月17日召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详细汇报,按照“立行立改”要求,资产管理方面的临时聘用人员已全部清退,相关资产租金已进行上调,相关遗留物品全部封存,目前区供销社正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区国资办,争取将相关资产、资金尽快上交。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区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社党组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紧盯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区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目前尚在推进整改中,对此社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指挥靠前,亲自过问,按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和3月17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厘清历史遗留代管资产、银行账户、留存资金、债权股权等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加快相关资产、资金上交工作,争取在半年内将该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全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性检查有无“反弹”、“回潮”现象,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社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自觉带头执行相关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巩固提升整改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转变,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5611267;邮政信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座18楼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电子邮箱:wzqgxhzs@126.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