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13日,对区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4日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及时部署整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总工会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并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区总工会机关从党组成员到干部职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3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
2.严格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整改。围绕巡察反馈的4大类35个问题,先后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3.着眼促进发展,有效落实整改。始终把抓实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单位全面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提高整改实效。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部门支持解决的,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上级条线部门汇报,争取支持,推进整改进程。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针对具体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规范措施,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回潮,使整改成效落地生根,确保整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科学决策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修订完善了《区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题上报、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书记末位发言制。会上围绕议题充分开展讨论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高水平高质量地开好每一次党组会议,确保会议有专题、有记录。三是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记录的要素要求,规范会议记录,进一步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关于“服务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举措还需夯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劳动竞赛方案。分三级层面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区总工会围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开展区域性劳动技能竞赛;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督促指导镇(区、街道)工会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组织动员企业工会每年开展1-2次创新型技能竞赛。二是排摸企业建会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科学防疫靠前指导,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对全区938家规上企业摸排建会情况,已建会 573 家。三是加强对基层分类指导。结合推进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建设、红色工匠培育、模范职工之家星级评定、劳动保护合格示范工会创建等,因地制宜进行指导。在3至4月开展的模范职工之家星级评定活动中,命名了三星模范职工之家4家,二星模范职工之家13家,一星模范职工之家8家。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对区总工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了优化,加强工会各类政策信息的立体化宣传。疫情期间,开展了职工权益维护、劳动安全生产、稳岗援企政策的宣传。今年加大了线上线下劳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并联合“新闻夜班车”和“吴中报道”栏目对10名劳模代表进行立体化宣传。五是明确了工会经费退还流程。将《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苏工办〔2019〕73号)文件发布到区总工会网站。区总工会与税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并召开了由分管领导以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经过协商,明确了工会经费返还中各自工作职责以及操作流程。
3.关于“巡视整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3月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组书记郑刚同志领学了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重点传达了区委唐书记集体约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发言。二是加强领导。针对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一把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牵头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方案。
4.关于“整改方案仍有缺漏”问题的整改。
严格制定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对照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把握时间节点,对账跟进,定期向巡察办报送整改推进情况。按要求在一个月内上报巡察办本轮巡察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两个月上报整改推进情况。
5.关于“整改质效相对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排查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风险,梳理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制订了2020年工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6.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仍需抓常抓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按计划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并每次安排3名党组成员发言,学习秘书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收集好学习心得。二是突出抓好常态化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充分运用强国平台、讨论交流、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群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冬训学习,开展党员基本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加苏州市党员冬训测试、吴中区党员冬训测试,并登记测试成绩,确保学习测试一个都不少。
7.关于“党员队伍结构不尽科学”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在疫情防控期间,区总工会机关全体党员积极响应区委组织部号召,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志愿者下沉到到交通卡口、村(社区)、企业防控、企业复工指导等重要点位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防控、排查,信息登记等工作。其他非党人员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主动请缨加入志愿者队伍。
8.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尽严格”问题的整改。
以专题党课的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了《区总工会党员管理积分办法(试行)》。
9.关于“机构设置仍存偏差”问题的整改。
部室设置已在2018年区总工会机构改革时,按“三定”方案中5个职能部(室)规范到位。中层干部超职数配备也在机构改革中通过民主推荐调配,及2019年5月2名同志到龄退岗时,已逐步消化。
10.关于“干部选用程序仍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按照《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建立完善并印发了《吴中区总工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的选用工作。
11.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仍欠合理”问题的整改。
为了加强干部储备和梯队建设,建立健全并印发了《吴中区总工会干部梯队建设办法(试行)》。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改善了区总工会领导班子结构。同时建立了上下内外双向交流机制,2019年选拔2名年轻干部分别到社区和苏州市总工会挂职交流,2020年选派1名年轻干部挂职专班、1名年轻干部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派驻督导组。
1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规矩意识。建立健全分管领导与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反馈机制,印发的工作月报要有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结合干部素质提升要求,制定了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加大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人岗相适度,提升工作质效。
13.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仍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组织人事干部自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主动向人事档案管理专业人员请教业务工作,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按照人事档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对3名机关人员的“三龄一历”进行了核实,对相关人员档案材料不齐全的进行了补充,确保干部档案真实、符合规范。
14.关于“部分费用开支有失妥当”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区总制定并印发了《吴中区总工会财务报销规定》。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强化财经纪律学习;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开支要附清单,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对相关经办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以及批评教育。
15.关于“‘三公经费’使用有失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关于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吴中区总工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用餐地点原则上在单位食堂或政府接待定点饭店,完善了费用审批、报支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费用报销要求发票、文件、清单、名录等附件材料齐全。
16.关于“工作作风转变有失成效”问题的整改。
为加强区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定了《吴中区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请假管理制度(试行)》。扎实推进机关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制度长效化,在疫情期间,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分两组开展机关干部服务企业活动,指导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结合“下沉服务”主题年活动,开展联系服务基层征求意见、产业工人队伍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制定了职工技能与素质提升培训、劳模精神“三进”活动、党工共建挂钩结对等惠民助企服务项目。
17.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带头发言。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了《党组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加强“一岗双责”意识,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制定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18.关于“抓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充分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手段,帮助党员干部纠正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19.关于“抓履责记实平台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
指定了专人负责,按上报内容要求提前部署,对上报内容进行审核并及时上报,确保真实有效。
20.关于“工会经费补助缺乏依据”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明确了区总工会对镇(区、街道)工会经费补助办法,确保对基层工会工作经费补助有据合规。各相关部室严格审核补助材料,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发放工会补助款。完善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及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区总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21.关于“创业贷款诚信奖励缺乏把关”问题的整改。
充分评估了《工会会员创业贷款诚信奖励办法(试行)》,发现已不符合当前形势需要,2019年已停止发放诚信奖励基金。将区总工会推行的工会会员创业贷款与市总工会推行的“创业贷”有机融合,严格规范方法程序,2019年22家单位通过银行审核,获批贷款共计1281.2万元,助推了工会会员创业发展。
22.关于“大额采购实施缺乏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增强政府采购意识,严格规范并执行各类采购程序。2019年开始,职工培训、劳保用品以及工会会员人身意外保险等金额较大项目均已通过招投标进行采购。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优化领导分工、提升班子合力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结合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原则,优化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郑刚同志兼管安全生产工作,余剑同志协助分管。二是强化了领导班子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摆正自身位置,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苏州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平台,学习领导艺术以及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2.关于“推进工会改革、理顺隶属关系仍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替补区总工会四届委员时以及结合换届工作,逐步调整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总人数在全委会委员及常委会成员中占比。在四届九次全委会替补委员时,增加了4名基层工会工作者,减少了区总机关干部占比。二是与区委组织部积极沟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理清机关工会组织框架,理顺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三是督促指导劳模协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区总与劳模协会人、财、物实现分离,做到脱钩不脱管。
3.关于“实施重点项目、聚力攻坚克难动能还需加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劳模馆加快建设。赴辽宁、陕西、河北等地收集照片实物资料,室内装饰展陈正在施工中;调整完善了室外景观绿化提升范围,正在施工中;消防提升改造工程前期线路设置已完成,目前正进行设备安装。二是开展普惠活动。依托“苏工惠”APP与职工指尖互动,4月30日开展了“会员有礼”—吴中区总工会“五一·劳动最光荣”工会会员普惠专场活动,900份洗护套装被秒光,提高了对工会会员的吸引力。三是加强服务对接。进一步完善“普惠卡”签约特约商户的服务对接,提升“普惠卡”服务水平。
4.关于“聚焦矛盾焦点、构建和谐关系力度还需增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为载体,指导基层工会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力争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区总工会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与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签约,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调解、审查规章制度等服务,引导、协助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调整微信、网站维权设置,实现实时互动援助功能。积极受理职工线上咨询,做到100%及时答复。围绕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创新发展,开展劳动保护监督员培训。同时,结合创建劳动保护合格示范工会活动,进一步加强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5.关于“推动基层建会、发挥标杆作用抓手还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建会力度。通过党工共建、机关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制度、普惠服务、工会经费返还等举措助推建会。特别是在开展普惠活动后,打电话来咨询建会的企业明显增多。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积极推进“党工共建”,将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将排摸到的365家未建会规上企业列入年度建会任务,分解到各镇(区、街道)工会,确保2020年实现新建工会新增3%以上目标。二是落实工会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支出程序,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工会活动经费、工会福利严格按标准执行。三是完成机关工会换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完成了换届选举,配优配强机关工会委员,制定了全年机关工会工作计划,丰富了活动内容。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仍需抓细抓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推动落实。二是发挥好新媒体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吴中区总工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三定方案职责,梳理并明确了各栏目发布权限的部室,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加大微信公众号管理力度,成立工会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三是讲好“中国梦·劳动美”的故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依托区总微信公众号、电视栏目等平台开展宣传,制作并印发《吴中区劳动模范名录》《劳模风采录》,以及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命名大会上劳模代表交流发言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先进事迹,全面展现新时代劳动者的风采。同时,制定了劳模先进精神“三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方案。四是开展送课下乡和进企业活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苏州工会十六大精神宣讲活动,制定了全年宣讲计划。五是发挥阵地作用。梳理了职工服务中心(站)运转情况,现有15个镇(区、街道)职工服务中心、23家规模型企业职工服务中心(站),基本构建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和“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职工服务工作网络格局。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尽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前的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规定动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规范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做到内容具体、入木三分、抓住要害,相互批评出于公心、实事求是、直截了当,动真碰硬,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会后列出整改清单,由相关责任人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个必谈”,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室、部室负责人和部室其他干部之间,分层次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
8.关于“人员招录使用仍留短板”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聘用人员考核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向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咨询,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发放标准,同时,做到与公益性岗位待遇有明显区别。“一把手”领导分别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投身改革发展的火热实践,再创一个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9.关于“补贴、福利发放有失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调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保薪〔2016〕23号文件),对于涉及自行设立补贴、福利的超范围发放问题,立即整改,立即停发,实施常态化监管,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再次发生。针对“书报费”问题,要求涉及的27名公职人员退还费用,并由专人负责。
10.关于“内控机制建设尚需精准发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吴中区总工会党组会议规则》《吴中区总工会干部梯队建设办法(试行)》《吴中区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请假管理制度(试行)》《吴中区总工会财务报销规定》《吴中区总工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办法(试行)》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加强经审。2020年3月18日至20日,对本级201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尤其对专项资金的拨款使用、工会福利发放、工会日常业务开支等加强监督审计。强化审计流程,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3个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督促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吴中工匠的管理。制定“吴中工匠”管理制度,拟将组织“吴中工匠”疗休养及体检一次。
11.关于“抓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项重要内容。对照履行岗位职责,通过自己找、领导提、同事帮、集体定等形式,认真查找个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以及制定防控措施,聚焦重点部室、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做到廉政风险排查管控全覆盖。
12.关于“资产资源管理缺乏实招”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了现有资产管理情况,已通知培训机构按合同等规定补缴历年租金,杜绝无偿使用现象。组织人员完成了16台总价近5万元的空气净化器的统计并列入固定资产。根据上级有关行政机关禁止新建扩建各类培训机构精神,对区总工会下属土地资源制定供而未用土地处置方案,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和保值。3月24日,区总工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与土地所在地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加强土地管理,防止被占用。同时,向区委相关领导汇报,在确保土地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适时合理处置。
13.关于“资金监管缺乏举措”问题的整改。
已与劳模生态林所在地天平村接洽,将委托其管理劳模生态林。同时,将制定劳模生态树管理办法,落实管理主体和管理费用,并切实加强认养费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尚无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区总工会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整改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1.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区工会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工会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3.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工运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会改革紧密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区工运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工会改革的新要求和职工队伍的新变化,自觉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推动工会改革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当好高质量发展“优等生”,绘就新时代最美太湖画卷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5258113;邮政信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总工会收;电子邮箱szwzqzgh@163.com。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总工会党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