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和对村(社区)专项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据悉,本轮巡察将对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工委)、区财政局党组(国资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区信访局党组、区接待办党支部、太湖街道党工委(延伸巡察颐湾社区党支部、融湾社区党支部)、吴中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郭巷街道下辖的清禾社区党支部、双湾锦园社区党支部,越溪街道下辖的教育园社区党支部、溪江社区党支部、小石湖社区党支部、溪韵社区党支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
根据区委安排,本轮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选人用人工作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以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落实“六保”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目前,区委2020年度第二轮巡察暨对村(社区)专项巡察组建的3个常规巡察组、1个对村(社区)专项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并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干部职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