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8日至8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整改工作启动后,在局党组带领下,全局上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聚焦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9月9日,区民政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深层次剖析原因,对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一致共识。同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问题和意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从严的作风,开展自查自纠,在思想认识上找差距、工作方法上找短板、在规章制度上找漏洞,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成立局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10月8日上报《整改方案》,研究制定《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度表》,针对4项27个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总体遵循。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成员协调和推动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成效。各科室、下属单位迅速行动,深入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成因,落实整改措施,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着力推动整改工作。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按照巡察组要求,区民政局把“强化内控”作为首要目标,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致力于用制度规范日常工作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一抓到底还需持之以恒”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党建促业务效果未充分体现。局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提炼“新时代新民政从‘心’出发”五心为民党建品牌,彰显坚守初心、救助暖心、颐养润心、服务舒心、善治聚心精神特质,营造党建阵地氛围,成功获评第四批吴中区“海棠花红”先锋阵地。促使民政干部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支持、参与、融入党的建设。大力弘扬“三牛三干”精神,激发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一心一意谋发展‘两在两同’建新功”主题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题讨论、优化服务流程、完成下沉服务、举办技能比武等,推动党建与民政工作同促进共发展。
2. 关于“落实标本兼治不全面,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充分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工作交接不够顺畅,审管分离机制不健全。一是理顺工作交接机制,工作交接被交接人提交工作交接表,理清工作交接具体工作任务,梳理涉及系统账号密码,给予交接人必要工作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被交接人给予帮助。二是按照不相容职务要求,安排专人从事固定资产管理,不再由纪检工作人员同时承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三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定期梳理更新完善制度汇编。
3. 关于“实践举一反三不突出,解决问题办法有待更加多样”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社会组织管理较为粗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部门联动,用好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宣传、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络,第一时间掌握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隐患。加强对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的日常监管,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做好公益创投项目评估、督导和绩效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停止公益创投资金发放,发挥信用约束和惩处机制作用,建立健全退出淘汰机制。
4. 关于“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中心组理论学习个别年度缺少交流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高质量开展切实有效的中心组学习活动,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丰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加强党组成员交流研讨,规范学习记录。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开办全区民政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民政前辈,专题学习《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张家港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等课程,为全区民政干部提神、赋能、充电,练就新形势下过硬本领。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短板”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调查研究不够,个别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缺少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内容。强化意识形态研判,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建设,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制度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等。坚持将意识形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紧贴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定期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民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必提意识形态安全。通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努力形成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6. 关于“服务保障还需主动融入吴中发展大局”的问题,主要体现为服务类救助发展滞后和殡葬业发展应更符合区委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各地扶持引导专业服务机构、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聚焦救助对象特别是“一老一小一残”等特殊救助对象的困难状况和需求,实施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专业救助服务。推动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1+3”服务,实现康复驿站全覆盖。成立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供支撑。制定出台《吴中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21-2025年)》,统筹全区殡葬设施资源,大力发展树葬、壁葬、花坛葬等绿色节地葬式,积极推进各镇(街道)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安葬服务格局。
7. 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要对标找差”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局党组对自身履职尽责查找问题不够深入。9月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对标找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
8.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待严格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吴中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循“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民主决策水平。
9. 关于“落实党组决策还应不折不扣”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个别工作决策未见后续执行情况印证材料。局办公室加强对党组决策部署的督办,做好党组决策等重要内容连同执行情况的归档留存,确保有迹可循。
10. 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主要体现为采购的福彩门店大数据分析管理系统硬件未进行财政投资评审。11月,开展财务内审,规范财务档案。后续严格执行区级相关财务规定,档案资料归档,确保财务流程的合规性。
11. 关于“财务报销不够严格”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福利彩票销售站点建设补贴款,凭收据复印件入账,未见发票或说明。下属事业单位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部分年度发放自聘人员福利,未附相关明细。针对福彩站点补贴款未见票据原件问题,及时补充建设补贴款相关情况说明,加强财务凭证的规范性管理,确保财务档案完整性。针对人员福利未附相关明细的情况,及时补齐产品明细单。严格把控财务报销工作,仔细审查相关附件,确保凭证附件的完整性。
12. 关于“费用支付不够严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福利中心房屋修缮工程合同未严格按合同条款付款。进一步规范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内审,检查报销凭证,防止错、忘、漏等现象再次发生。
13. 关于“软件系统未入资产账”的问题,主要体现为2017年至2020年建设的四个软件系统未入资产账。完成对福彩站点智能信息同步发布系统、福彩在线门店综合应用管理系统、智慧福彩门店大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婚姻自助拍照系统四个系统的入账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对所有系统进行梳理,有缺失的及时入账。
14.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仍应规范”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下属事业单位一处房产,出借给区武术协会,未见相关手续。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吴中区本级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的通知》要求,完成迎春路123号203-20,207-20不动产证办理,及时移交有关国有公司管理。
15. 关于“群众路线有待深入”的问题,主要体现为有时制定政策,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到位。完善行政决策流程,对于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步骤,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公众参与效率。
16. 关于“工作纪律需更严肃”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下属单位个别员工违法工作纪律。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强化纪律教育,突出预防于先,通过上专题党课,参观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严守纪律规矩、养成纪律自觉。
17. 关于“支部组织生活应更加严肃”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个别支部组织生活等材料记录不完整、未归档,孵化中心支部日常由社会组织管理。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区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分表》优化完善下属支部建设,重点针对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发展党员规范、基本保障规范、运行机制规范进行完善,确保支部管理标准规范。强化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业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室(单位)强化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以往工作有档可查,有迹可循。完成孵化中心支部换届,由机关中层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并负责日常管理。
18.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需细致严格”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发展党员材料填写不完整、党员谈心谈话少。强化党员考察材料管理,会同组织部门就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完善,与兄弟单位开展党员档案互查,确保党员发展规范有序。关心普通党员思想动态,以党小组为单位,经常性开展党员谈心谈话。
19.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体现为2017年以来提拔中层干部材料归档不完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将考察谈话原始记录及及提拔中层干部书面考察报告及时整理归档。
20.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有待增强”的问题。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局党组、中层干部、青年干部结对机制,实施“红色伟力、青蓝接力”青年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常态化开展年轻干部教育培训。今年11月,推荐提拔中层正职2名,副职1名,均为80后,其中一名85后、一名90后,建立老中青梯次配备的民政干部,充分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热情,提升年轻干部工作能力。
21. 关于“对基层民政干部关心不够到位”的问题。强化基层调研指导,分片区下基层与基层民政干部谈心谈话,专题调研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建设,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感情在一线融合,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创新,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22. 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还应扎实”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不够深入,责任清单未及时更新。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切实端正作风、严肃纪律,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作风保证。及时更新完善《吴中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3.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仍需到位”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材料在机构改革后未更新,日常监管力度不够。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材料未及时更新问题,更新完善吴中区民政局权力节点及防控措施,以科室为单位梳理更新完善权利节点和防控举措,明确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印章管理等方面具体责任与措施。针对工作人员因尊老金发放不规范受到党纪处分问题,加强信息化监管应用,以苏州市推动老年人尊老卡新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系统的数据共享水平,通过与公安、人社、殡葬数据对接,帮助提高资金发放精准性。
24. 关于“廉政宣传教育尚待加强”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廉政教育形式方法单一、氛围不够浓厚。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强化以案示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收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提醒身边人,督促民政干部职工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赴苏州市冯梦龙纪念馆等参观学习,通过探寻先贤足迹,回溯廉政历史,推动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交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重要会议,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三合一”聚合监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理论的再实践仍需深耕笃行”的问题,主要体现为推进基层治理的科学方法和基本路径有待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社会工作站(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畅通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途径。结合各村(社区)、镇(街道)基层社区治理亮点,提炼宣传“共议善治”吴中区基层社区治理品牌,体现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将社区分型治理提升为城乡社区朋友圈互联共治,加强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充分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效能,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办法》,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吴中样板”。
2. 关于“统筹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仍应不断探索”的问题,主要体现为推进养老服务产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形成新的产业优势还需拓宽思路,养老设施利用率低、人才队伍建设慢、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积极参与“第二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社区)”活动,方便老人在长三角区域范围自由便利选择养老机构(社区),提高本区域内养老机构入住率和运营管理水平。推动镇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出台《吴中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鼓励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周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地区内养老资源共建共享,优质资源辐射带动的效果。“十四五”期间,每个镇、街道原则上建成不少于1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实现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加强对护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评定,将职业技能水平挂钩特岗补贴发放标准。
3. 关于“对上争取对下指导需更细致全面”的问题,主要体现为,落实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需多方协调分类指导,福利中心人员、硬件、孤儿成年后续发展问题,及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不够严谨的问题。根据全区“三区三片”建设情况统筹协调片区相关资源,加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分析各板块项目情况,对于建设方向尚不明确、建设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积极协调区级相关部门,争取土地、财政保障,帮助尽快明确建设方案,加速项目规划立项进程。针对医疗护理人员短缺问题,积极利用现有空缺编制,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对外公开招聘医疗护理专技人员和编外护理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现有医护人员能力素质,打造“一专多能”复合型医护人员队伍。针对部分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梳理社会福利中心基础设施安全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分批维修改造。同时,强化安全管控,加大现有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力度,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关注孤儿成年后就业问题,极联系相关公益组织和公司企业,提供免费的培训机会和合适的工作岗位。出现孤儿离职的,及时介入加强心理疏导,直至胜任工作。针对安全生产监督不够严谨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完善检查记录,包括检查人员签名、检查结论、存在问题、整改结果等,做到闭环管理。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对照区委巡察办反馈的意见,区民政局将紧紧盯住问题重点,着力在推动规章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抓实后续推进,深化规章制度的落实,扩大整改成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将整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固化下来,继续深化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一手定制度,一手抓执行,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敷衍塞责、管理不善和出现反弹的单位进行问责,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整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治意识,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局党组抓自身建设和抓基层发展有机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督促各科室、下属单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和各支部“一把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三)注重成果运用,坚持“两条腿”走路,助推民政发展。紧紧围绕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业务三个工作要点,突出党的建设这个重点、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这根主线、带动民政工作全面提升。通过规章制度的执行、作风纪律的加强和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转变民政人的思想观念,调动激发起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干净干事、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聚精会神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为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5252130;邮政信箱吴中区苏街198号B栋916室(区民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mzj.bgs@szwz.gov.cn。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