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木渎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自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把推动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书记与被巡察的25个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压实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督促他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坚决有力的措施抓好村、社区具体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二)强化分析研判,落细整改任务。两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根据《对村(社区)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专题传达贯彻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判,逐条对照研究整改建议,将整改具体任务细分为3个方面10项29条,落实责任部门和牵头领导,并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形成了镇党委整改落实方案。各村(社区)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扎实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要求完成整改清单并报送区委巡察办。
(三)强化跟踪督促,提升推进成效。强化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督促,由各相关牵头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不定期督查督导,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仍需加大力度解决的问题,持续紧盯不放,力促整改任务逐项对标销号。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而不深”的问题。一是学习持续性和连贯性不足。二是理论学习未与实际工作充分结合。三是学习态度不够端正。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思想理论学习。以党员冬训、主题党日为重要抓手,规范开展集中教育、专题党课、主题大讨论等,发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12月31日,木渎镇召开中国共产党木渎镇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党员干部冬训大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讲话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镇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通过理论辅导、主题活动、交流讨论、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2021年9月以来,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6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讲话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带动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并做好相关学习台账。二是新理论引领新实践。2021年9月至今,依托镇文明实践所组织开展“传承红色精神 争做时代新人”志愿宣讲活动、“童心向党,爱与成长”党史学习、“防疫小分队,传播大文明”等特色活动20余场。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党员干部当先锋”主题活动,疫情期间,基层党员干部把“疫”线作为实境课堂,在疫情防控一线“充电蓄力”。广泛开展“木渎时代新人”、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表彰活动,木渎镇每季度评选“木渎时代新人”10人,2021年获评“吴中区时代新人”3人,获评吴中区“五星级文明户”5户。三是加强教育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压实责任,党员干部带头,制定详细有效的学习计划,并结合党建督查抽查学习成果。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涉及到有抄袭情况的党员在会上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书记与其谈心谈话。组织人社局参与部分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旁听。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抗疫工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紧”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还显薄弱。二是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三是部分单位缺乏工作思路和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党的建设及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二是制定并落实《2021年度全镇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下发《木渎镇“一人一委一网”监督体系工作职责》,镇党委督查室对木渎镇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完善台账资料,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做到可管可控。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力度,强化党校、文化场馆、宗教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管理,随机开展监督抽查。健全和完善网络治理体系,与中国联通合作,加强涉木渎舆情实时监控。聚焦建强宣传思想阵地、人才团队,加强网评员和舆情监督员队伍建设,引导各单位规范、安全、有序开展正面宣传,优化网络意识形态环境。
3.关于作风效能建设欠严实的问题。一是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的精神不强。二是服务意识、业务能力不强。三是深入基层听民情、察民意、解难题还有缺失,“庸懒散”现象禁而未绝。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人员春节期间离苏、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报告进行全镇通报。督查情况总体良好,相关单位对未按要求落实请假手续、值班纪律不规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批评,起到了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二是在日常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时,督促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压实工作责任,合理调整工作人员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5月10日,党委督查室会同纪检办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分工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分工上报纪检办和党委督查室。三是已督促业务职能部门开展培训,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和业务内容培训,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测试,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同时,调整和优化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者处置力度。已联系请第三方机构对全镇各单位每年进行3次明察暗访,提高作风效能建设。纪检部门精准规范用好执纪问责利器,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约谈违规当事人,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4.关于关键领域管控欠扎实的问题。一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培训,学习了2022年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全流程电子改革及采购意向公开等内容。12个村(含3个涉农社区)54本账套全部进行第三方代理记账中心,支付已全部进入区“三资”云数据监管平台,实行线上审核;城市社区扎口管理的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度财务互审和“双随机”抽查计划,通过财务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由主要领导牵头,多次对全镇年度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梳理,实地勘探、分析预算,理清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2022年至今约核减6.5亿工程项目资金。同时,启用新版建设审批表,明确公益性及经营性项目的审批流程,由工管办、财政局、建设局在项目审批初期严格确认工程预算,按项目金额再由政府分管领导、建设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多层审批把关,确保按项目统筹把控总体投资规模。对项目变更、签证,由工管办对所有变更、签证进行核查备案,明确所有项目的变更、签证必须先申报备案再实施。明确各类变更、签证金额的会办限额及流程,加强对变更、签证的提前管理。对应急项目,在限额范围内进行项目会办,经镇会办小组或镇长办公会核查应急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在项目直接发包时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并按要求进行施工备案,由建设局及属地对施工安全性进行监管。对小型工程,督促相关单位按木政发〔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木渎镇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做好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的开工备案登记。建设局将针对相关单位上报汇总的小型(临时)建设工程进行不定期督查,同时考核各责任主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建设单位规范合同签订,明确了各类制式合同版本,严格按照木政发〔2021〕1号关于调整《木渎镇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标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规定确定支付方式,并按照木政发〔2016〕39号《关于公布木渎镇限额以内建设工程各专业下浮率指导范围及使用方法(试行)的通知》设置相应下浮率。明确财政局、农工局、工管办等部门在项目第一次付款时对合同规范性进行审核。安装、管线改造等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肩负起主体责任,督促其把控总体投入规模。除供电、军事项目外,自来水、燃气、通信等直接发包项目,一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工建设审批时需提供社会中介事务所编制的预算报告。督促各建设单位根据木政办纪〔2019〕2号会议纪要的要求,做好项目竞争性的价格谈判,合同结算时就低不就高。加强前期项目实地踏勘,摸清项目性质,针对部分村(社区)零星工程,可以合并的以年度标形式招标实施,杜绝拆分、规避招标、规避审计的做法。
5.关于“三资”监管欠严格的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二是资产管理不完善。三是合同管理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村工业园“存量更新”工作,目前有灵岩、尧峰、姑苏、天平、五峰五个村工业园计划进行“存量更新”;加强对往来清理监管,督促各村按照吴委发〔2016〕23号文件要求进行资产处置;严格把关村(社区)集体组织向个人借款,加强对村级资金支出监管力度,2022年1-4月底,审核村级资金支付4081笔,审核资金支出金额11.18亿元。二是加强对各村资金支出的监管力度,所有村级资金支付全部进入区“三资”云数据监管平台;2022年1-4月支付审核中,拒绝支付19笔、金额111.42万元,撤回申请13笔、金额111.61万元,作废申请43笔、金额2282万元。加强对欠缴租金的监管管理,每月统计各村(社区)欠租金,通过OA向欠租的村(社区)发“督促函、督办函”;截止今年4月,累计发函54份、收缴往年欠租1713万元。加强村集体资产集中经营管理,村(社区)资产资源出租,由联润公司组织立项交易、会办事宜;2022年1-4月村级资产、资源立项 165笔,立项金额2629.7万元。加强对村(社区)固定资产管理,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2022年1-4月,入账房屋及建筑类“固定资产”16笔、入账金额500.2万元,入账“在建工程”69笔、金额4054.2万元。三是加强对各村的合同管理,制定统一的合同文本,并由各村(社区)聘用的律师出具审查报告。加强对长期合同的整改力度,截止2021年9月,村(社区)超过20年的长期合同23份,剩余13份合同出具律师意见或正在协商中。加强合同租赁管理,对超过1年期租赁合同要求有增长机制。1-4月合同立项中超过1年期的有32份合同明确了3-5%的租金增长率。
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党建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二是组织生活不严肃。三是党员管理相对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规划好群众家门口的党群驿站,疫情防控中,灵岩村“姜潭渔筑”党群驿站、金桥汽车产业园党群服务中心、香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成为防疫战斗的重要“枢纽”,充分发挥党建阵地的最大功用。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活动,每月将活动情况上传至苏州智慧党建平台。在西跨塘沈巷自然村、枫华广场封管控期间,党员先锋成立行动支部,协助镇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二是2月以来,党员活动阵地前移至疫情防控战场,关键时刻有党组织在,关键岗位有党员在,进一步提升组织凝聚力、向心力。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支部书记、楼道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守牢村、社区疫情防控坚强防线。三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记录表,严格审查发展党员各环节材料,继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强化警示案例学习,全力抓好党员教育管理。
7.关于人员管理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招聘制度形同虚设,招聘程序执行不严。二是临时用工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编办要求,全面暂停编外人员招聘。根据每月上报实力编制表情况,做好人员统计汇总以及变动情况流程审批。常态化完善村社区建立工作人员“一人一档”档案材料,做好人员信息归集工作,做好动态管理。二是针对阶段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导致临时用工随意的现象,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联动合作,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及时督查纠正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规范津补贴发放,每月要求各村、社区上报工资发放情况明细表,做好薪酬发放情况检查。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而不严”的问题。一是经济转型发展有短板。二是违建拆除缺乏动真碰硬的担当。三是乱占耕地现象尚未杜绝。四是生态环境整治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努力构建“1+2”产业体系。2021年12月成功招引苏州海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苏州东联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林振机械、国新电子、和惠电子、和源环保、水发鲁控、博济芯聚鼎慧智谷等11个产业更新项目已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力争年底竣工;截止4月底,排摸今年可申报“智改数转”项目40个,已通过星级上云项目11个;已完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11人,省双创人才项目4人,第一批姑苏领导人才项目12人。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共筑“旅游+农业”的新格局。对现有香溪岸、山塘街街区重新调整业态,目前虹饮山房西门面房1、2 已通过招租立项表决,引进苏州传统风味小吃,打造“苏式味道”;充分利用穹窿山二游、御湖山庄等优质载体,引进生态旅游精品酒店等商业配套项目,目前有携程旅悦、村上湖舍等多家重点客户洽谈中;西部探索“休闲+”旅游新模式,开发采摘游、考古游、非遗体验游,目前与重点客户在积极接洽。二是加强自查力度,多举措强势推进治理工作。梳理现有违建清单,总计排摸6.47万㎡,2021已拆除4.48万㎡,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目前已拆除0.95万㎡,剩余违建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清零。通过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来,在主次干道、小区显示屏投放违建治理宣传画面30余处,“吴中智慧城管”公众号发布有关木渎违建治理信息9篇。通过网格化划分片区,加强违建巡查管控,对新增违建做到及时处置,今年以来已治理新增违建33处588平方米。三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多次与各村沟通了解整治情况,并通过发放宣传页、笔记本、环保袋等宣传物品,提升老百姓保护耕地的意识;已对33个违法图斑分类研究,并向资规部门咨询完善手续的条件,同时对确需拆除的图斑主体进行拆除动员工作。3月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动拆迁清零暨产业用地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已赴各村了解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情况,布置年度计划,探讨整治措施,总结整治经验并巩固整治成果。下一步,将按照计划表有序推进,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各阶段成果并进一步推进后续工作。四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巡察指出的石材市场粉尘问题,进一步加强“散乱污”整治自查自纠力度;镇污防办督促属地再排查出60家废品回收站,并开展集中整治,少数废品回收站正在物资搬离清退中;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对村容村貌、村庄沿线、田容田貌、河渠管护等检查大项进行检查,拍摄问题照片1147张并将问题清单建档,目前84.92%已完成整改;全面推进河长制,今年来河道河长巡河覆盖率100%,处理办结吴中区河湖管护评估系统河道整改事项182项,并印发《木渎镇河长制工作简报》;强化垃圾分类考核,已建立完善各单位考核制度,目前每月对各社区辖区内小区进行抽查,按照三定一督小区考核表考核打分,计划下半年联合社区(行政村)及小区物业对各自辖区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2.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深入方面。一是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有所弱化;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有所松懈。三是开展整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县乡共管”系列文件,2022年4月,采取鼓励激励对姚昕悦同志工作进行调整,负责同春社区全面工作;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对相关属地党组织抓实违法用地综合整治清退工作,针对性开展石码头农贸市场内的摊位及卫生整治工作。二是督促基层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村、社区强化廉政建设,今年镇纪委对村、社区开展走访调研9次;充分运用基层廉勤监督平台,镇纪委将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村、社区反馈,交办任务10条;集中走访学习香溪社区“一村一品一人物”以及座谈,压实基层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三是今年以来,镇纪委对1个村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的纪律检查建议,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通知各村、社区开展审计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事项,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计划下阶段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3.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够优化的问题。一是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自治的举措还不够多。二是拆迁安置社区管理服务的理念和水平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城市社区未能充分发挥联系纽带作用。四是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滞后于群众现实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完善村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公开承诺清单,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发挥“小微权力”清单作用,12个村(含3个涉农社区)根据自身特色建立“村级小微权力制度,依法开展自治;对涉及行政村(含涉农社区)重大投资、租金减免等事项需通过村“四议两公开”,由村民(股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经农工局审核,并报经镇政府报批后方可实施。二是因近期疫情原因,计划下半年开展安置小区物业公司培训以及检查考核工作;惠民物业已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小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强化长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三是已针对社区“两委”成员、业委会委员等制定培训计划,由于受疫情影响,计划于6月开展培训及党建联席会议、7月开展居民代表大会,有序引导业主群众全程参与自治事务,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全镇规划管理,已编制《木渎镇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涉及全镇健身设施、居民养老服务等专题;《木渎镇停车专项规划》在编制中,今年将新启用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其中场地范围内设置为老服务中心;社区、社会事业部门对现有及未来新建设的场地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户外健身器材配置因疫情原因,计划于12月底前上报区文体局。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木渎镇党委将加大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动整改,紧盯重点整改任务不松劲、聚焦整改成效巩固不懈怠,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木渎高质量发展。
1.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高位推进,坚决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继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相关部门整改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2.提升整改质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落实整改,采取项目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等办法实施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组织领导机构衔接有效,责任单位各尽其责、运转有序、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推动成果转化。坚持举一反三,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问题整改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把抓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6383209;邮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南路8号木渎镇党政办公室,邮编:215101。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