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1月5日,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5日,第一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类14项43个问题,区司法局党组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高位推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于3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分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严格整改不敷衍、全力推进不懈怠,确保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86项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实施挂图作战,倒排时序进度,开展集中整改。建立并实施“销号式管理”和“台账式管理”,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见行见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拓展整改成效。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等有机融合,把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深挖工作中的短板漏洞,认真总结提炼整改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从源头遏制巡察反馈问题的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4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能力有差距。局党组落实依法治区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谋划司法行政工作视野不够开阔,推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举措不够丰富。新时代政法工作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方面还不能有机统一,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事情的能力还需提升。部分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不强,考虑工作多从自己分管领域出发,领导班子整体合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组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政治建设、“两会”、意识形态等专题学习共计9次,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头雁”示范引领效应,带动和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刀刃向内,深刻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
(2)年初,吴中区高规格召开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评议会议,通过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全面检视各地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情况。4月,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月,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6月,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暨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推进会,审议通过《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通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情况,部署“八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
(3)紧扣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制定《2023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编制《2023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对23个重点工作项目明确具体内容、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做到定期研究、逐一推进、务求实效。制定《区司法局落实“四敢”要求 保障“企业敢干”实施细则》,从10个方面为市场主体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制定《司法所年度创新项目》文件,通过本局研究出题、乡镇自选答题的方式,加强重点项目挂钩指导,围绕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有序创新、大胆突破。
2. 关于“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议事决策时民主氛围不够浓厚,部分议题讨论不充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法治评弹演出费用10万元、评弹创作及排练费用10万元等大额资金使用未见集体决策记录。对区委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够及时、全面,部分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以工作汇报代替请示报告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吴中区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局党组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党组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严格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实施办法》,对于司法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月度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进行请示报告。
3. 关于“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理论学习形式单一,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多,研讨交流和实践教学少,利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司法行政新实践的意识及能力还不足。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属性和政治责任的认识不够深刻,政法业务培训中政治理论课程比重低于上级规定的30%,政治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相对欠缺。班子成员深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不够经常,了解问题不够深入;调研报告质量不高,存在以读书心得、工作总结代替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组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两会”、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等专题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吴中区区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并撰写心得体会。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参加市委政法委举办的全市政法系统政工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并撰写心得体会。组织11名干警参加全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并撰写心得体会。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区委党校副校长、区委党校教育科科长开展2次专题讲座,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等党建书籍800余册。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党员冬训、“学贯二十大精神 我为司法行政献一策”、“青年干部上讲台”、“同心共话二十大 以老带新促传承”、参观廉政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观看主旋律影片等活动,不断丰富学习教育的内涵和外延。
(3)制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吴中司法行政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律所、司法所开展调研活动,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编印《2022年度理论调研汇编》,并进行评选,以典型示范提升全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调研能力水平。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疏漏。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不深入不具体。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管控力度偏弱,手段以集中会议和在线学习为主,缺少创新举措和有效抓手。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出现特殊人群不假外出的管控工作舆情。2021年4月出现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司法局邮箱遭黑客攻击,网络管理存在潜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2023年局党组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4月,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加强对律师行业、特殊人群、信访维稳等领域的风险研判和管控处置,全力确保政治安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2)加强对“吴中普法”等新媒体阵地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开展网评拉练12次,转发评论人数2万余人次。充分借助新华日报、江苏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学习强国APP、“引力播”等新媒体平台,全面宣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截止5月底,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100余条,被省厅采用48篇,《苏州信息》采用4篇,《吴中信息》采用2篇,在“学习强国”发表5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教育矫正活动充分做到方案个别化、教育分类化、矫治精准化、帮扶多元化,每月由各司法所组织开展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课堂,对重点对象进行课后单独谈话,摸清思想动态,强化心理教育。今年,共开展11次矫正对象风险大排查,并且每日加大轨迹核查力度与频次,对于出现不假外出情形的,立刻联系劝返。今年共开展轨迹查询450余次,发现不假外出对象23人,均在取得联系后及时返回辖区,接受谈话教育并佩戴电子定位装置,未出现相关管控工作舆情。严格安置帮教对象管控,落实一般对象季走访、重点对象月走访,实时掌握安帮对象思想、家庭、工作、生活等情况,将重新犯罪苗头掐灭在萌芽状态。
(4)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积极参加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市保密局微信公众号“苏密卫士”平台集体学习相关保密知识。经常性进行保密提醒,督促局机关全体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政务邮箱并定期更换密码。
5. 关于“法治建设有待增强合力。全面依法治区统筹协调力度不大,法治建设责任制未夯实到位,各地推进法治建设进度不一,工作衔接机制还欠顺畅。群众参与立法渠道有待拓宽,立法民意征集工作社会知晓度不高、公众参与度不够。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推进有待规范,存在以楼道长、调解员挂名兼职现象,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4月,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月,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6月,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暨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推进会,审议通过《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5月,区委法治办召集开展了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要求四个协调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精准开展法治督察,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科学分类指导,督促整改销号。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指挥棒”保障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制定《吴中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夯实了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压实了工作责任。
(2)4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拓宽立法民意征集渠道的通知》,强化基层立法民意征集工作,多地依托“核酸亭”改造工程打造便民“立法民意征集点”,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村(社区)“立法民意征集点”建设。同时,充分借助“吴中普法”公众号立法征集模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立法民意征集工作,加大征集工作力度和广度。
(3)大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截止目前,吴中区共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954名,网格人数配比率为1:2.4。通过“3+3”培训模式(3个层级:区、镇(街道)、村(社区),3种形式: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个人自学),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率100%,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同时,不定期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电话抽查,通过台账检查、听取意见等形式,及时发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6. 关于“法制监督有待提升质效。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缺少经常性执法监督,监督方式过于依赖听汇报、查台账,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有待强化。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尚未形成统一管理机制,制发程序不够严格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率在全市排名靠后,复议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及办案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提请区政府办印发《吴中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联合区委办、区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通知》,将行政诉讼案件数败诉数“双下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执法监督工作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实现对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在12家企业、村(社区)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任1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创新制发《吴中区分级分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将案件数量增长过快、复议纠错数和败诉数较多的单位纳入一级重点监督。联合区检察院、区委编办等部门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督、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现场执法监督活动,对相关执法案卷提出完善意见。
(2)汇编吴中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计划管理,提请区政府办印发《2023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省率先印发《吴中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完善政府内部控制机制、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3)局主要领导主动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明确将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压降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制发《吴中区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应诉基本情况通报》,要求6家败诉单位采取有力举措压降案件数量,推动实质性化解。联合姑苏法院、吴中法院、吴中检察院召开第二季度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案件协调会,组织存在败诉风险的11件案件共4家单位“逐案过堂”,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4)印发《关于贯彻〈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依法前置化解机制、个案风险报告、府院联动衔接三项工作机制。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姑苏法院、吴中法院定期向区司法局抄送行政诉讼诉前调解相关案件,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反馈相关单位并组织协调化解,目前已累计沟通协调案件50余件。
(5)升级发布《吴中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3)》,通过行政指导方式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相关部门执法风险。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建法办联合举办“执法提效·合规赋能”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与姑苏法院、吴中法院、吴中检察院共同揭牌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苏州大学法学院与吴中司法局共同成立法治素养提升实训基地,搭建依法行政多元平台。
(6)组织全体行政复议人员以及全区各地各部门法治机构负责人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深化“府院联动”指导协调和交流培训,邀请姑苏法院法官在“执法提效 合规赋能”专项行动上作专题讲座。全面启用《行政复议风险告知书》《行政复议化解通知书》和《行政复议案件“三效果”暨实质性化解评估表》,把和解、调解作为行政复议结案的首要选项,将和解、调解贯穿于纠纷化解的始终,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效,实质性化解率由往年的20%左右提升至目前的40%以上。强化典型和疑难案例的研讨,入选《2022年度苏州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1则。
7. 关于“普法宣传有待加大力度。全区普法氛围不够浓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吴中普法”公众号关注度低、影响力弱,有辨识度的普法品牌项目仍需进一步培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尚有短板,宣传阵地内容更新维护不及时,大型、主题式法治文化阵地相对缺乏,机关、学校等法治文化阵地覆盖较少,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分布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吴中区关于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普法责任制履职集中评议活动将于年底开展。印发《关于报送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梳理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印发《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台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召开会议部署“八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6月,区法宣办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
(2)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法润春苗 护航成长”“普法惠企”等系列活动,分层分类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普法。聚焦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等新业态群体,开展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在助残日前夕,联合残联开展赠书等活动。
(3)4月7日至4月9日,在“吴中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3天的“法润吴中·2023春风行动”知识竞答活动,参与答题人数5651人。设计启用吴中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教育平台,依托“吴中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线平台,开展季度考法活动。5月12日,组织全系统人员124人举行了首场学法考试。
(4)6月,吴中区召开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计划试点工作推进会,通报试点工作,进行交流发言。编发试点工作简报2期,报送典型经验3篇。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打造机关学法驿站,举行“机关法治微课堂”活动,实现机关常态化普法。提优“吴地法韵”普法品牌,举办“‘宪’身说法——我的法治故事”演讲比赛。要求各部门因地制宜打造“一机关一品牌”,全力打造“法润吴中·法塑英才”品牌。
(5)实地查看宝带桥—澹台湖景区法治文化园,因地制宜改造并更新阵地版面。在吴中商务中心打造机关学法驿站,设置试点工作介绍区、法治书籍阅读区、法治书画展示区、法治文创陈列区等多元功能区。省、市将于下半年启动第十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第十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目前,横泾街道申报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阵地设计稿已初步完成,接下来我局将重点培育甪直镇淞南村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结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持续提升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加强动态管理。今年,新增法治文化阵地3个,更新阵地4个,设计施工中9个。
8. 关于“特殊人群管控存在盲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司法所专职社工配备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力量薄弱,现有人力和手段无法实现对其24小时监管。2022年出现2起特殊人群重新犯罪案例。对安置帮教人员缺少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务招工信息服务,帮扶救助措施还需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区专职社工在册人员核查,通报各地情况,积极向镇(街道)争取扩大专职社工队伍,努力配齐配强专职社工。
(2)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全区信息化项目会议联合会审,正在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日常管理中,积极利用蓝信和智慧矫正平台管理功能,采取腕带定位、手机定位、电话核查等方式,精确掌控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做到24小时动态清、去向明。以“德施普”阳光帮扶基地为平台,加强安置帮教人员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定期提供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务招工信息咨询服务,今年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就业2人。
9.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距。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不够深入,公证惠民、“法护生态岛”举措不够丰富。法律援助工作站群众知晓率不高、援助覆盖面不广,2022年以来吴中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仅有1起援助案件,吴中区社会救助对象等4家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至今未开展过法律援助。“苏解纷”小程序未得到广泛普及,平台注册数量在全市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涉企服务窗口,安排业务擅长人员为市场主体提供关于企业经营发展、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在横泾、木渎、胥口、郭巷、东山和金庭新建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6个,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3月,召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工作会议,对值班律师明确工作要求。目前,各工作站共接收初审案件320起。吴中区社会救助中心、住建、金蓝领人才、技师学院等4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住建工作站结合送法进工地活动,为工地农民工宣讲法律援助政策;金蓝领人才工作站以春季招聘为契机,安排律师现场值班,进行法律服务宣传。4家工作站今年共解答法律咨询73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起。
(2)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为企业提供公益讲座、现场咨询等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以“商业合同的注意点和诉讼难点”为主题,走进太湖软件产业园开展法治讲座。4月,组织律师在吴中科创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讲座。5月,分别联合城南司法所和长桥司法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宣传活动两场,提升群众及市场主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两场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件。
(3)4月,汇集辖区律所优质律师,联合区工商联,在区法宣中心“法治直播间”面向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企业敢干 法治护航”公益直播法律讲座,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观看直播人数达千人。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成立“企业合规指导律师服务团”,招募10名优秀律师组成服务团,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在落实“公证服务惠民十项承诺”的基础上,再推“为民惠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新举措。推动公证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在木渎镇、甪直镇、东山镇、金庭镇、光福镇推进远程公证服务,构建覆盖基层的“半小时公证服务圈”。组织公证人员进街镇、进村居开展公证法律讲座、公益普法宣传,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欢迎。
(5)2022年底,推广“苏解纷”全年注册量达6万多个,超额完成省厅绩效考核任务数。4月,制定《“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案件处置流程》,进一步完善平台纠纷分流处置机制,相关信息稿件被法润江苏网录用。今年,共通过平台处置案件107件。
10.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存在弱项。基层专兼职调解力量配备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够深入全面,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调处成效不够显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未按《吴中区关于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报告》规定及时变更组成人员,专职调解员流动随意,聘任工作脱节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落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人员信息备案登记,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310个,配备调解员1086名,对于未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调解员的镇(街道)削减专职调解员补贴。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进网格工作,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今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9144件。5月,与区住建局房地产(物业)管理科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进一步深化物业纠纷调处事宜,商定成立房地产行业人民调解专家库,并明确在7月份举行的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中加入物业纠纷化解专题培训课程。5月,向区住建局发送《关于推动区物业纠纷调委会更好发挥作用的函》,强调物业纠纷调处相关工作要求。制发《吴中区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对专职调解员聘任、管理、流动等全流程管理。下发《关于调整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强化专职调解员聘任工作,并发放聘书。
11. 关于“主体责任抓而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大,压力传导、督促落实不够到位。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不够深入和经常,对中心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发挥还需增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途径相对单一,仅满足于开会部署、签订责任书、廉政风险排查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2023年度吴中区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吴中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上半年,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6次。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主要领导与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各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2)“一把手”与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全系统开展全覆盖、分层次谈心谈话活动。各科室(中心)、公证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开展“弘扬清风正气,淬炼司法行政铁军”廉政征文活动。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参观廉吏暴式昭纪念馆。
(3)根据市委政法委要求,做好政法英模统计报送工作,上报政法英模4名,培育选树对象5名。
(4)区司法局和区烟草专卖局、中国联通吴中区分公司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将法治建设与惠民助企服务有机融合,共同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12. 关于“监督责任压而不紧。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有待提高,运用有待常态化。2020年以来,仅开展诫勉谈话1次,提醒谈话2次。局党组对干部监管力度不够,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仍有发生。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5个方面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力度不足,对律师和公证行业投诉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肃开展“红红脸”“出出汗”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公证处2名人员开展诫勉谈话1次,提醒谈话1次。
(2)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购买《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党政干部廉鉴》《党政干部德鉴》等书籍,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引导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从政底线,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3)3月,召开全区律师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5月,对全区34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年检考核工作,年检注册全部评定为合格。对15家律所开展实地巡查,对17家律所开展网上巡查,督促各律所持续做好规范化管理和执业监管。加强律师行业投诉查处,对确有代理不尽责等投诉情况如实上报市局进行处罚。加大对被投诉律师的教育整改力度,发挥行政监管与行业指导相结合作用,抓紧抓实监督管理,提升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减少投诉量。上半年,处理律师行业投诉2起。
(4)公证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设立“家门口办公证”便民服务点,公证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上门办证、代查证明材料、代办不动产权证等一站式、零距离公证服务。上半年,吴中公证处实现零投诉和办证零超时。
13. 关于“廉政教育重视不够。廉政宣传教育方式不灵活,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吴中普法”公众号涉及廉政文化内容较少。廉政文化建设不够深入,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反面警示教育缺失,没有充分汲取郭巷司法所专职社工陈亮违纪违法事件教训,夯实廉政举措、筑牢廉政防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深化廉政教育,创新廉政宣传方式,在“吴中普法”公众号发布廉政教育、廉政征文等信息。
(2)5月,召开全区矫正安帮条线廉政警示教育现场会,分管领导、区矫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执法工作者及专职社工参加会议。会上播放了原郭巷司法所专职社工陈亮的违法违纪案例,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上廉政党课,认真剖析风险隐患和问题根源,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为全体人员敲响思想警钟,共同筑牢廉政防线。
14. 关于“廉政学习质效较弱。班子成员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专题学习不深不透,学习记录一笔带过,未展开深入交流研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没有完全内化于心,访谈中部分干部不清楚“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的内涵,心得体会大篇幅抄袭网络原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三个规定”“十个严禁”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
(2)针对大篇幅抄袭人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其开展严厉的批评教育,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重新提交心得。
15. 关于“重点领域监督乏力。2020年至2022年,各科室(中心)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未根据岗位职责变化及时更新,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吴中区司法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各科室(中心)结合科室职能、工作职责、权力清单、业务流程,着力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不断细化分析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制定防控措施,完善优化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有效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6. 关于“福利发放超标准。司法局自2020年连续三年超标发放普惠文体活动纪念品,2020年人均253元,2021年为261元,2022年为351元,超出人均100元的标准;2021年发放工会福利人均2248元,超出人均2200元的标准。公证处举办2021年文体活动发放人均667元的奖励,超出人均500元的标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认真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本局内部控制审批制度,不符合标准的事项坚决不予报销并督促整改。
(2)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合理设置文体活动奖项,依规发放文体活动福利。
17. 关于“违规发放职工补贴。公证处无依据为职工发放话费补贴、汽油补贴、加班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证处取消所有业务办证话费补贴、汽油补贴,严格执行上下班交通补贴、交通费、差旅费相关规定。非编人员的加班费并入绩效考核工资中予以统筹。
18. 关于“公务用车记录不完整。司法警用车辆登记使用台账欠完整,近3年使用登记本中“经办人/证明人”一栏空白,用车审批单明显少于登记使用次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集体学习并严格落实本局《关于加强司法警车规范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规定,转送材料、领取文件等日常使用司法警车情况登记在《司法警车使用登记本》,完整填写经办人/证明人,各科室(中心)工作用车提前填写并提交《用车审批单》,材料不齐全的坚决不得使用公车。
19. 财务核算不规范。公证处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宕挂,未及时清理,3年以上应收账款合计18.69万元,1至3年应收账款6.9万元;购买电脑、电视机等大件直接计入费用管理,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截止5月底,公证处1至3年应收账款6.9万元的催收、催讨工作已全部结束,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3年以上应收账款18.69万元的催收、催讨工作已全部结束,部分应收账款已收回,其余部分签订还款协议,拟于6月底、12月底前分批全部收回。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公证处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电脑、电视机等大件制作固定资产明细表留存。
(2)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的财务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对公证处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加大内部财务管控力度。局机关不定期对公证处经费使用、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实施吴中公证处公益目标考核,由分管领导牵头,公律科、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服务科共同参与,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指导、情况通报、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吴中公证处的财务核算规范化水平。
20. 关于“政府采购不严格。2020年司法局向两家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超过30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按规范招标完成。5月,已发布本年度招标意向公告,相关采购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21. 关于“费用报销欠规范。公证处费用报销单未使用标准格式,报销缺少具体缘由或者直接在报销发票上签字予以报销;一次性报销通行费、停车费,缺乏具体明细;大量超标准报销餐费,存在以水果发票报销餐费的问题。2021年12月21日(冬至日)、2022年1月26日(春节放假前)组织全体职工会议后公款聚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公证处严格按照区司法局党组会议通过的关于加班、误点用餐标准执行,采用区司法局费用报销的标准格式,写明报销的具体事由并附具体明细。
(2)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的财务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对公证处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加大内部财务管控力度。局机关不定期对公证处经费使用、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22. 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司法局每年制作的大量水杯、雨伞、文具等宣传用品,仅见乡镇领用记录,内部条线领用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进一步加强宣传用品领用管理,制作领取表,全体工作人员在领用法治宣传品时一律进行登记。
23. 关于“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仍有缺陷。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还需强化,对制度执行的压力传导和督促落实仍需加码。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不充分问题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执行中仍然存在法律顾问职责未完全履行、值班律师专业能力不匹配、法治讲座主题与群众需求不对位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本局相关制度,办公室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引导督促,切实引导工作人员树牢自觉执行的思想意识。
(2)依托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平台,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线上实时巡查,加强实地检查。一季度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通报。组织开展吴中区民法典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微讲堂”评比活动,活动共收到法律顾问讲座视频19条,目前正安排专家律师开展评审。
24. 关于“对司法所的指导管理仍需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挂钩指导和督查方面力度仍显不足,部分司法所依然存在人手不够、缺少法学专业人才、政法专编在编不在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落实下基层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局机关下基层定向指导活动”分片安排,对基层薄弱业务开展结队攻坚,提升挂钩效果,实现精准服务。制发《关于做好司法所年度创新项目的通知》,在“局机关下基层定向指导”“科所共建”工作基础上,梳理制定15项创新项目,并将创新项目成效作为司法所年度评价加分的重要内容。5月,局领导下基层与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关于吴中区各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使用情况通报》,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提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增强专编专用意识,配齐配强政法专编人员。6月,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暨全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推进会,区领导明确各地加强法治力量配备,确保政法专编人员在编在岗。制定《吴中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要配足配强工作力量。
25. 关于“违规充值油卡现象仍然存在。针对上轮巡察指出公证处为2名行政编制人员长期充值油卡的问题整改,未能举一反三,为事业编制人员充值油卡现象仍然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取消公证处所有工作人员的油卡发放,针对3名事业编制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差旅费发放规定执行,已经发放的油卡金额,在扣除应发未发上下班交通补贴、因公出行的合理部分后已退还52527.35元。
(2)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的财务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对公证处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切实增强财务管理水平,加大内部财务管控力度。局机关不定期对公证处经费使用、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26. 关于“统筹谋划不全面。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缺少通盘研究和要点谋划,计划性、方向感不强,全年研究党建工作局限于听取支部工作汇报。问勋律师事务所有4名党员,尚未成立党支部;全区律师党员超过100人,尚未成立行业党委。”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律师行业党建座谈会,通报存在的问题,部署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
(2)问勋律师事务所已于2022年底成立独立党支部,贺洋任书记。先后成立吴中区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行业纪委、律师行业妇联、律师行业团委。
27. 关于“党建工作者作用发挥不突出。虽然制定了党建指导员制度,但推动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提升效果不明显,个别党建指导员党建知识匮乏、业务能力欠缺、工作积极性不高。支部一些党务干部习惯于沿用老方法抓工作,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员自我教育功能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重新制定2023年度党建指导员挂钩表,局领导和中层正职分别挂钩各律师党支部,并为无党员律所也指派党建指导员。政治处对党建指导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党建指导员职责,讲授相关党建知识。加强对各支部的精准指导力度,指导江苏鸿永律师事务所单独成立党支部。
(2)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邀请区委组织部组织科人员授课,重点讲授组织生活、发展党员、换届选举、党费收缴、党建与业务融合等内容。
28. 关于“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存在就党建论党建倾向,在推动党建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上效果不明显。“一支部一品牌”工作亮点不突出,惠民助企活动开展不够丰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品牌效应仍需进一步彰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各律师支部立足惠民助企、社会公益、双拥共建等开展品牌建设,发布《“律”色风景 法耀吴中——吴中区律师行业“一支部一品牌”宣传片》,不断扩大吴中律师党建品牌影响力。围绕全区“产业强区 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各律师党支部积极参与各项法治惠民工程,在吴中科创园、机器人产业园等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科技创新护航法律服务联盟”,联合区市监局成立知识产权联盟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企业合规律师服务团,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法企同行”等专项活动,开展“企业敢干 法治护航”等主题活动,“线上+线下”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活力和影响力。
29.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律师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召开次数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召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分管领导通报各支部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实现“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2)为各支部配发《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用手册》《基层党建工作实用手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用手册》等书籍,各支部开展专题学习。
30.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质量不高。机关支部、律师联合党支部开展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把预备党员纳入民主评议党员总数中,与规定不符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机关支部、律师联合支部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其他各支部专题学习相关规定,举一反三,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31.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效有待提升。班子成员2021、2022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未报告上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政法委和纪检派驻组领导列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亮明不回避、不遮掩的鲜明态度,自我批评敢于解剖自己、袒露心扉,相互批评敢于直面问题、揭短亮丑,起到相互提醒、共同提高的效果。
32. 关于“支部台账记录不严谨。局机关党总支下属的锦同律师党支部2021年、2022年工作计划完全相同。万拓律师党支部2021年工作计划存在“在行政审批、运管、维修、驾培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等不相关内容。力信律师党支部组织生活过于简单,内容仅为会议通知或材料原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机关党委书记对锦同、万拓、力信支部书记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对本支部的台账记录时常关注、时常检查、时常过问,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加强对各支部台账记录的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3. 关于“换届选举操作不细致。机关党支部等8个支部在2021年换届时,选举办法仍沿用旧版工作条例,‘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等相关内容与新版条例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各支部开展《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专题学习,认真了解选举流程,确保换届选举程序规范。
34. 关于“发展党员材料有瑕疵。部分发展党员考察表中的预审结论无落款时间,入党志愿书中党总支审批意见缺少书记签名或盖章,吸收预备党员公示时间早于政审时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今年新发展律师党员3名,相关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政治处全程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任务。
35. 关于“招聘流程有待规范。公证处自2020年共招聘编外人员6名,未履行向区编办,区人社等上级部门备案手续,考察谈话记录、政审材料等过程性材料缺失。人员报名时间晚于招聘公告截止时间仍予以报名,实际录用人员条件与发布岗位所需条件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公证处严格依据上级公证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招聘公证员、辅助人员的规定,健全完善人员招聘全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同区编办、区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备案工作流程,确保合规。
36. 关于“干部提拔程序有待严谨。个别中层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局党组在基层司法所干部提拔过程中参与度不足,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严格执行《吴中区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做到执行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加强与镇(街道)沟通对接,进一步规范司法所所长、副所长提拔流程。
37. 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有待完善。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和执行的管理权限还需进一步优化,根据司法局“三定”方案,政治处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实际执行中,办公室和政治处同时承担该项工作,尚未厘清工作职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严格按照区司法局“三定”方案关于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的规定,厘清办公室、政治处的职责,明确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归口政治处。
38. 关于“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局机关和公证处的16名中层干部多数集中在80后,90后干部仅有2名,占12.5%。”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年初,选拔2名中层正股职干部,均为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其中1名为90后,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
39. 关于“专业人才比例不高。对照省厅司法行政“456”人才计划,缺少专家型人才,骨干型和青年型人才仅有2名,专业型人才后备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数占比不够高,法律专业素养及业务能力还需持续提升。基层法治人才比较缺乏,对法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还需不断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围绕省司法厅的“四化”目标,重点培育1名骨干型和1名青年型后备人才。鼓励在职青年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招录法学专业人员。今年,招录1名事业编制人员和1名调解员,均为法学专业,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在各类培训中加大法律类课程的比重,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律专业素养及业务能力。
(2)申报《“引、育、管”构筑法治人才高地》为2023年度 “一把手”抓“第一资源”项目,优化法治人才培养环境,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40. 关于“谈心谈话质量有待提高。廉政谈话浮于表面,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结合岗位实际不够紧密,未达到红脸出汗的警醒效果。谈心谈话开展范围不够广泛,公证、律师领域谈话开展质量不高,不足以全面掌握思想动态、提早预防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及成效:
(1)5月,制定《吴中区司法行政系统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分层分类确定谈话对象,实现局机关、公证员、调解员、司法所政法专编、专职社工和律师行业全覆盖。谈话内容分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导向,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查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2)5月,组织开展律师行业谈心谈话活动,局领导与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局领导、律协班子成员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开展个别谈心谈话,律所负责人、合伙人与本所律师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广大律师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约谈。
41. 关于“日常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请销假、离任人员管理、“八小时”以外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管存在一定盲区,约束手段存在不足。对派驻法院的诉前调解员管理不到位,请假较为随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动态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质效。今年,2人提交重大事项报告、2名退休人员签订离任人员承诺书。
(2)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诉调对接调解员进行教育,继续严格执行半天向驻地庭长请假,1天向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的请假制度。落实科学的考勤制度,由法庭内勤负责调解员的考勤登记,不定时进行抽查,建立不假缺岗惩戒机制。
42. 关于“干事创业热情有所降低。2022年初因机构改革,部分岗位人员划拨至其他单位,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个别同志出现畏难情绪,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下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对2022年度吴中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制发奖牌奖状。加大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的选树培养和宣传力度,选树宣传以陈杰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不断激发司法行政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新作为,在笃行实干中作出新贡献,在真锤实炼中展现新风采。
(2)制定《2023年度吴中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干部上讲台”活动方案》,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和重点,为青年干部提供锻炼展示平台,以“三讲三提”为主要内容,以讲督学、以讲促思、以讲强能,全面提升青年干部“张口能说、提笔能写、遇事能办、担当有为”的综合能力。上半年,已开展二期活动,实现青年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基层法治人才比较缺乏,对法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还需不断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印发《吴中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按要求全力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确保有专人干事、高效规范运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7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活动,营造全区学法氛围。8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治人员的素养。
2. 关于“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局机关和公证处的16名中层干部多数集中在80后,90后干部仅有2名,占12.5%。”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年初,已选拔2名中层正股职年轻干部。下一步,继续开展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1. 关于“政法业务培训中政治理论课程比重低于上级规定的30%,政治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相对欠缺。”问题的整改。
全局各类业务培训将于下半年开展,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全系统综合能力提升班、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培训班等,将政治理论作为“首要课题”,并按照要求设置不低于30%的课程比重。
2. 关于“轮岗交流力度不足。个别干部在一个岗位时间长达十余年,业务范围相对狭窄,不利于干部成长。2020年以来,仅有2名干部参加双向挂职锻炼,3名中层干部参加轮岗”问题的整改。
根据组织部门要求,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期间,相关人事工作均暂停。计划巡视工作结束后,适时开展中层干部轮岗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吴中区司法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推进区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整改。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统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再添过硬举措,对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针对已整改到位的事项,建立台账,继续巩固提高,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正在推进整改和未开展整改的事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持续落实到位。
(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成果运用。加强政治建设,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全面进步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总导向,落实“四敢”要求,充分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5614902;邮政信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吴中商务中心A座1215室;电子邮箱:sfj.bgs@szwz.gov.cn。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