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日至12月31日,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5日,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站位,坚定整改决心。3月5日和3月18日,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层次剖析原因,对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一致共识。同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问题和意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从严的作风,开展自查自纠,在思想认识上找差距、在工作方法上找短板、在规章制度上找漏洞,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标准,明确目标任务。成立局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在上报《整改方案》基础上,研究制定《区委巡察整改清单》,针对4项16个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部署推进工作。
(三)强化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成员协调和推动养老、殡葬等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成效。各科室、下属单位迅速行动,深入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成因,落实整改措施,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着力推动整改工作。
截至8月31日,巡察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尚未启动整改0个,巡察移交信访件0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过程、轻实践”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6次,通过“党组领学、支部跟学、党员竞学、全员深学”“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认真领会贯彻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传达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二是认真组织实施2025年度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累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33张,为383名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满足失能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依托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启动“向未来”低收入家庭青年非义务教育支持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补助,支持继续教育。三是依托苏州市精准救助帮扶平台及吴中智慧大救助平台,通过交叉比对残联、人社、公安等部门数据,主动发现困难群众,2025年1—8月共享数据5.6万余条,累计比对7.3万余人次,新纳入救助369人,动态管理158人。依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常态化走访了解辖区空巢老人情况,为375名孤寡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安装“一键呼”设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有效提升。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形式、轻落实”问题的整改。
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区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提示,先后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和区委宣传部有关工作提示,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形势,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关于“推进全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扩大。木渎镇、横泾街道依托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启用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学、助乐、短期照料等延伸服务。2025年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3家,其中1家建成运营,2家建设完成待运营。二是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预先审核报备制度,2025年预先审核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确保新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标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要求。
4.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行动进展较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公办敬老院改革稳步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香山街道敬老院已完成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正因地制宜筹备社会化运营,打造认知症专业照护机构或护理院。二是持续增加各类养老床位供给。截至目前,24家备案养老机构床位数5130张,已建成待投用的养老机构床位2133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各类床位1723张,家庭养老床位253张,每千名老人各类养老床位数45.87张。
5.关于“社会救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救助资金规范管理。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发放的通知》,规范资金审批使用流程,严格执行救助补贴资金社会化打卡发放制度,落实系统数据、财务台账、资金发放“三一致”要求,确保社会救助(补贴)资金每月及时、分类、准确、足额发放。二是强化救助审批动态监管。开展季度专项检查2次、抽查文档材料90余份、查阅资金发放电子凭证170余份、翻阅亲属备案表24份、电话随机抽查镇(街道)业务30余次、线下查看公示栏10余次,着重检查民主评议程序合规性、公示信息特殊对象隐私保护以及资金发放时效。
6.关于“惠民政策宣传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丰富政策宣传形式。加强“线上”宣传,通过“吴中民政”公众号发布5篇社会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借助5月江苏省救助宣传月活动,指导基层开展救助宣传,全区范围内共开展宣传活动18场、制作宣传海报210块、悬挂标语条幅、投放电子屏滚动信息等354条、印发宣传资料2915册,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日常巡访关爱、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惠老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开展2025年度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专题培训会议,各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全区村、社区救助管家(协管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224人参加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举办惠老政策培训会,面向基层养老政策宣传员开展老年人“三项保险”、居家养老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等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培训。
7.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区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各支部书记作半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2025年度民政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开设党风廉政建设课程,邀请区纪委监委党风室有关同志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从严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各次会议精神,一体推进学查改贯通融合。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涉及专项整治、人事变动、政策制定等事项时,列席党组会,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干部职工廉政档案58份。聚焦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等民生领域,围绕决策管理、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开展监督检查,下沉督导问题报送、案件查处,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向纵深发展。
8.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上下班工作纪律督查检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开展日常工作纪律督查检查。二是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监督管理。全流程监管1939户适老化改造家庭的对象申请、人员审定、资金发放等环节,数据比对核实率做到100%,入户核实率100%,避免政策重复享受。三是依托尊老金发放管理系统,通过大数据筛查,每月定期与公安、人社、殡葬等部门进行人口信息数据比对,及时清退死亡对象,实现尊老金发放名单的动态管理。
9.关于“未按要求计入资产科目”问题的整改。
加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党组会专题研究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完成民生中心智慧科技养老生活体验馆和智慧民政大救助平台、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入账。编制固定资产岗位职责,按要求做好资产购置、领用、转移、盘点、清理和报废等流程。
10.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补贴范围、细化补贴标准、规范申报材料清单(包含具体合同、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严格补贴审核,补齐相关佐证材料。2025年新申请建设补贴的4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材料齐全,均符合申报条件。
11.关于“第三方服务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督促第三方公司按合同约定配齐服务人员,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在2025年度新一轮采购合同中,增加服务连续性、人员长期缺岗违约赔偿等条款。
1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执行不严不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组会议议题审核机制,党组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议题。修订《吴中区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吴中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施行以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均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时,切实履行职责,逐个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严格执行好“末位发言”制度。局党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之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未严格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思想引领、党建创新、双融共进、组织强基和正风肃纪5个方面,制定《吴中区民政局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目标,局党组每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入融合。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每月检查各党支部台账,督促各支部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同步做好智慧党建平台信息更新和维护。三是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年度检查等过程中,全面摸清社会组织党员、党组织情况底数。民政主管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100%,新增党组织15家,党组织覆盖率达到32.8%,较巡察整改前增长16个百分点。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既关心工作状况,又关心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新提拔、新入职人员谈心谈话1次,关心关注年轻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各支部结合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有所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内部管理,按照最新“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计划财务职能隶属办公室管理,对外不再保留科室称谓。二是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吴中区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标准化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规定。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落实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保管等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
15.关于“‘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系统研究分析反馈意见及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每月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制定全区民政干部培训计划,对照《吴中区区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师资授课费用、学员用餐费用、会场会务费用标准,经费测算经财务审核后,报组织部审定审批。二是统一党组会议记录格式和标准,如实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记录人、讨论议题、人员发言等内容,客观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和全过程。三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局党组明确集中整改期后每3个月至少研究1次整改工作。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推进整改的问题,动态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清单。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把解决问题与服务民生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殡葬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清明祭扫和专项整治,对全区散坟数量和集中埋葬点进行全面梳理,分片分区压实责任到人。督促镇(街道)加强散坟日常监管,引导散坟搬迁至公墓。二是梳理汇总近年来关于公墓建设管理信访投诉件,分析原因,制定举措。召开公墓主任会议,对各殡葬服务机构人员加强政策培训,规范政策解答口径。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耐心做好群众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答,最大程度争取信访群众理解。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区民政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办反馈的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着力在推动规章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优异成效,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252130;邮政信箱: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B栋916室;电子邮箱:mzj.bgs@szwz.gov.cn。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