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检察院充分抓好执法监督等检务督察工作,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重扎牢制度堤坝,抓好编外人员的督察工作,以此为检察工作履职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精神饱满的检察辅助人员队伍。
正反结合式引领,确保严守纪律“高压红线”。一方面,强化正面引领。注重强化编外人员的政治素养,组织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各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同时,通过召开全院公益性岗位人员会议,传达落实“三个规定”,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其作为“讲政治”的重要一环。要求编外人员在做好辅助工作的时候,注重案件的保密与纪律,如遇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情况,要记录在案、及时报备,从而也从另一侧面保护编外人员的正常履职。另一方面,注重做好反向教育。集中学习《关于2016-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非政法专项编制人员违纪违法情况通报》等通报内容,组织编外人员参加党风廉政教育的警示会议,严格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工作纪律,让编外人员“心有戒尺、行有所止”。
线上线下结合式监督,形成嵌入式督察“探照灯”。一是充分用好廉政风险再排查再防控的成果。充分落实省院部署的廉政风险再排查再防控工作,将排查范围拓宽至编外人员,充分将编外人员廉政风险的成果转化到具体的检务督察工作中。将编外人员的廉政风险分为红橙黄蓝四级,每月通过廉政谈话、抽查履职、调阅本院政治部的考核表格,对编外人员的廉政履职进行抽查,实现对编外人员的“嵌入式监督”。二是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智能化督察。依托“苏检掌上通”,对请销假等进行监督;依托“人脸识别”识别系统,实现上下班的智能监控,每月调取数据,由检务督察部门会同政治部联合通报,并对三次以上迟到早退者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依托“区公车管理系统”,强化对编外人员用车的监督,查询行车轨迹,检查是否有公车私用、违规停放等问题。
奖惩结合式考核,运用好“四种形态”“红脸出汗”。一是制定严格奖惩机制,强化督察导向。制定出台《吴中区检察院编外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外包人员实行不同编制、同等考核的模式,以“月评价+半年测评+年度考核”模式,将会风会纪、上下班考勤、“三个规定”执行、辅助办案规范度等作为考核的子项目,并明确奖惩机制与细则。如会风会纪方面,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务必遵守会议纪律,如因故无法参会者需提供正当理由并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三次者将予以辞退。二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4月份,在督察中发现有部分书记员在文书公开工作中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形时,由检务督察部门会同政治部共同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充分运用“四种形态”,通过 “红脸咬耳扯袖”,积极引导和教育书记员强化责任心和规范度,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