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市委提级巡察“回头看”对临湖镇石庄村反馈意见后,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一监察员办公室)充分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通过协同反馈、审核、监督、研判等工作机制,增强“巡察+监察”合力,保证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的精准高效,拓展监察监督成效。
督促镇村联动整改。督促临湖镇党委成立提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班,对石庄村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促临湖镇举一反三,上提一级在镇级层面部署开展联动整改,梳理总结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制定临湖镇党委有关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14大项42小项具体整改任务,并逐项提出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同时,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第一整改责任人,每一项任务均明确镇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要素。
制定细化问责方案。对市委巡察反馈关于石庄村整改落实及新发现的29个问题,逐一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区纪委监委层面有关问责方案,提出具体问责措施,明确处办责任科室及办结时限。同时,发挥监察员办公室贴身监督作用,对临湖镇及石庄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严防整改中出现前紧后松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巡察整改无“盲区”、无“死角”。
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对于“回头看”关注的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责任未压紧压实等重点问题,从政治纪律的高度,对石庄村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分别给予党纪立案或第一种形态处理。对交由临湖镇纪委处办的具体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办理过程及结果,进一步严肃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