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区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会议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方伟军主持,区纪委监委全体班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专门对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为民情怀。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职责定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始终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进一步整合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基层纪委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突出系统谋划,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履行好政治监督首要职责,以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紧盯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加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要突出底线思维,切实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在做好全区面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同时,要紧绷审查调查安全这根弦不放松,深刻认识审查调查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坚决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史才林、区纪委常委吴春围绕学习内容作了交流发言。